近期,铁道部中高层人士曾召开内部会议,研讨如何放权地方铁路局。地方铁路局可自行增开对列。增开列车的票价,也由地方铁路局自己制定。此次改革之后,铁路局的运营经费获得方式在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铁路局创造的收入大部分会留下。
国内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注定了不同地区对铁路运力有着不同的需求,集中式的铁路资源分配与运力管理,其实很难贴近现实需求,自然也就无法精确地适应不同区域铁路运输的差异性,加上铁路运输往往有着很强的季节性甚至时段性,要让铁路运输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客流、物流,需要铁路运力根据客流、物流的变动做出更加及时的调整。从这个角度来看,铁路经营权的下放,地方铁路局可自行增开对列,制定票价,决策层级的缩短与简化,无疑将有利于铁路资源、运力的分配更贴近市场,匹配需求。
然而,对于铁道部这一放权式改革,公众似乎并不买账,非但没有对铁路资源更高效分配的乐观预期,反而对铁路局的权力扩张有着更多的担忧。
地方铁路局拥有更多自主决策权,意味着铁路运输市场出现更多的运营主体,且不同主体之间可以自由竞争的话,这样的经营权下放,有望推动铁路资源的更合理分配,铁路运输票价也有望真正体现其市场价值。然而,真实的情形恐怕并非如此,尽管经营权下放了,但铁路资源依然被铁道部垄断持有,既然如此,铁道部从其整体利益考量,恐怕不会放任地方铁路局之间去竞争。而缺失了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下放的经营权不仅不能保障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反而极有可能因为经营权和定价权的失控而加剧垄断效应,有着共同婆婆的地方铁路局之间,在经营权和定价权上形成垄断利益的合谋,自然也就绝非公众杞人忧天。
基于上述视点,破除运营主体的垄断属性,其实才是确保运营权和定价权下放后能够真正贴合市场、优化资源的必要前提,缺失了这一前提,下放的运营权与定价权会否遭遇滥用,自然无法令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