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有助于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促进经济增长。20世纪70年代以来,包括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在内的许多经济体纷纷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开启于1996年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放开,至今已有十多年的时间,但离全面的利率市场化仍有较大差距。2011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发布,文中再一次提出“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债券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是其中的关键一环,根据早先确定的改革总体思路,先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后存贷款利率市场化。近年来,债券市场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已得到逐步提高。债券发行普遍采用招标或薄记建档等市场化方式,债券市场现券交易利率和回购利率由供求双方自主决定。 债券发行和交易的市场化,体现了市场的真实供求状况,从而使债券利率成为资金价格的重要参考,为利率市场化提供定价基础。尤其是国债不存在信用风险,具有良好的定价基准功能。近年来,我国通过推动建立统一互联的国债市场、逐渐加大跨市场发行国债的数量和比重、滚动发行关键期限国债和短期国债、优化关键期限国债结构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国债收益率曲线。目前,我国国债已覆盖了3月期到50年期的期限品种,1年期以下的贴现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常规化,发行规模增大,发行节奏更加频繁,利率的定价基础得到不断加强。 未来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进程,债券市场仍将会发挥重要作用。首先,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有赖于高效稳定的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是存贷款利率实现全面市场化的先决条件,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作为中国版的Libor,其市场基准地位的确立需要债券市场提供支撑。一方面,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已被市场普遍认为是有代表性的短期利率,并成为Shibor形成的重要依据。1个月及以下期限Shibor的报价利率一般参照同期限债券回购利率加小幅的点差。另一方面,债券市场为Shibor提供重要的应用和发展平台。从利率市场化程度高的国家来看,浮动利率债券的基准利率多采用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如Libor、Euribor等)。今后我国以Shibor为定价基准的债券只数和规模的不断增多,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价格发现和利率市场化。 第二,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进一步完善将为利率市场化夯实基础。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使收益率曲线更为客观、完整地反映收益率的变化情况,一方面能够更好地为利率市场化提供定价基础;另一方面,可使投资者对利率风险进行更好的计量和管理,增强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能力,为利率市场化提供保障。 第三,债券市场的发展可优化银行的盈利结构,为利率市场化改革保驾护航。存贷款利率的进一步放开,将缩小银行的息差收入,对银行的经营和盈利水平构成较大压力。债券市场的扩容和深化发展,可提高银行的承销费和其他中间业务收入,提升银行的市场分析能力和资金管理水平,增强我国整体银行业的竞争力,有效抵御利率市场化对银行造成的冲击。 “十二五”期间,应把握好债券市场这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坚持市场化发展理念,加大债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完善收益率曲线,以助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稳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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