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宁波主持召开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时指出,住房供应和房价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
正如温总理所指出的,住房供应和房价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但是房产调控要能取得真正实效,关键还在于执行,而房地产调控政策要能得到切实执行,就需要各地政府如温总理所强调的切实担负起责任。可是令人遗憾的是,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却并未做到在房产调控上切实担负起责任,而是通过种种手段变相化解与架空中央房产调控政策。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自去年4月中旬开展以来,之所以至今未取得明显实效,很大程度上与地方政府变相化解、架空中央房产调控政策有关。
变相化解、架空中央房产调控政策的最明显表现,无疑就是今年3月底之前公布的地方房价控制目标。此前“国八条”提出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是许多城市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却只与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挂钩,而不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挂钩,结果导致其所制订的房价控制目标由“限价标准”异化成“涨价标准”。而部分地方政府之所以像这样拒绝在房产调控上担负起责任,根本原因无疑在于担忧房产调控影响本地区土地出让收益,因而不惜通过种种手段变相化解与架空中央调控政策。
而要促使地方政府在房产调控上切实担负起责任,首先需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力度,真正将问责制度落到实处。在部分地方政府公布违背中央房产调控政策精神与初衷的房价控制目标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听取民意酌情调整目标,国务院办公厅也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通知。但是时至今日,人们并未看到有多少城市依照相关通知要求对本地房价控制目标作出调整。在这种情形下,有关方面显然应当对那些拒绝调整本地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实施问责,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唯有真正将问责落到实处,才能促使地方政府在房产调控上切实担负起责任。
与此同时,有关方面还应通过有效制度设计斩断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市场之间的利益关联,消除地方政府通过房地产市场牟利的欲求与能力,有效破除土地财政。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促使地方政府尽快将思想统一到中央房产调控精神上来,在房产调控上切实担负起责任,为尽快实现稳定房价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