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两则新闻相映成趣。一则是,南京市有众多车主反映,不少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根本不拿法规当回事,排队排了几公里照收费不误,“没有接到上级通知”成了收费站最“正当”的理由,甚至有高速收费站抹掉了免费放行字样。而在不远的上海市车主,则享受着截然不同的待遇。小长假三天沪上整个高速公路网车流量达177万辆,其中4月3日为69万辆,4月4日为60万辆,4月5日截至下午5时已达48万辆,免费放车约9万辆。(综合《扬子晚报》、《新闻晨报》4月6日) 高速公路免费放行的话题,每遇节假日,必定发酵。应当说,高额的公路收费,正成为人们出行的“拦路虎”。目前物流行业的成本中,高速公路收费占到了总成本的1/3。中国单位GDP比高速公路里程已达1.4公里/万美元,是欧盟的3倍、美国2倍。 很多车主和旅客都有这样的体验:在离公路收费站还有很长一段距离的时候,就必须放慢车速,等待交费。尤其是春节、黄金周等出行高峰期,高速公路收费更是成为交通拥堵的主要因素之一。 尽管目前全国各地有不少地方,出台了遇到拥堵免费放行的制度安排,给车主以及地方民众带来一定的便利,但是,在缺乏国家统一版本的公共政策背景下,也造成了苦乐不均的现象。有些地方的道路拥堵非常严重,由于利益的因素,并没有执行节假日或拥堵情况下免费放行的举措。而在实行免费放行的地方,由于政策弹性过大,没有约束、监管以及问责机制,执行起来,完全靠收费部门的道德自觉。正像南京市高速收费站那样,将免费放行的政策架空,让车主牢骚满腹,苦不堪言。 显然,倘若国家层面没有强制性的公共政策,就很难以形成可以预期的制度常态。当然,要想架构这项公共政策,需要打磨不少制度文本。譬如,免费期间放行所导致的通行费损失,如何进行补偿,如果没有合理的补偿办法,收费站难免会明里暗里来消解国家政策。还有,国家制定免费放行的政策,是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的一种行政干预,不仅需要法律的明确授权,而且这种管理模式调整也需要加以明确和规范。 具体点讲,凡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前排队超过200米时,通过制度性立法,让所有收费公路都停止收费,这不仅能让回家的人们可以最低的成本和最快的速度,回到朝思暮想的家乡,也能体现国家在公共制度上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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