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正面临着一个方向性的问题:金融改革的布局与地方金融服务的构建。在今年“两会”上,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道出了其中的要害:目前我国银行布局不均衡,要警惕同质化。据王岐山介绍,现在很多小银行都在想方设法做大,有不平衡、不持久、不匹配的“三不”倾向。他举例说,北京银行做得很不错,但去年发展到哈尔滨去了,还想去上海。“我批评了他们,我一打个盹,你们就跑了。北京还不够你们干的,你们跑了,北京谁来管?” 当下,包括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在内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不仅实现了全国性布局,在规模和经营资产上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扩张,还进入了全球性银行的阵营。但与此同时,金融服务体系仍过于单一,大行在地方尤其是基层的服务范围过于宽泛,地方金融服务需求尤其基层金融服务无法得到满足,尤其使最基层的农村地区发展受到限制。 因此,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基本上可以归结为,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准入限制的市场化、金融市场体系的统一与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设、当前特定阶段政策性金融(包括“三农”金融)的扶持、市场不断开放条件下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宏观审慎性监管框架建设与调控监管部门间的协调等问题。而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与管理,已成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关键环节。 “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对地方金融管理提出要求,希望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对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和加强金融监管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在“四万亿”巨额投资计划的推动下,地方金融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张,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影响力量。据报道,内蒙古金融办人士曾透露,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地方金融机构在全区的金融总量不到8%,而到了2010年10月,2000亿元的农村信用社资产,再加上包商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市场份额占比或已在50%以上。 这种地方金融发展势头在全国都得到了印证。比如广东省,2006年,金融资产不足6万亿,2007年起,省政府激励金融产业布局,当年金融资产比2006年增加7500亿元,此后连年翻番,2009年比2008年增加了1.9万亿元,其中,地方金融分量已占了25%。为了做大资产经营规模,各地金融机构为摆脱金融牌照和开设分行条件的限制,开始将投资转向村镇银行,东北的多家城商行就曾公开表示过将倍增村镇银行网点的动议。 与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势力崛起相伴而来的,还有地方金融办的积极扩权。去年3月,全国首家以“局”冠名的省级政府金融管理服务机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挂牌,下设银行服务处、证券期货服务处、保险与非银行服务处、金融市场处、金融稳定处等10个处室,足见其雄心。 可以这样说,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以央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不过,从结构上看,仍然呈现明显的二元化特征,银行性金融机构、城市化金融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仍处于市场主导地位,金融机构体系的发展在改革进程和数量上都滞后于非国有经济,中小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足的问题突出。 不可否认,这几年我国在发展小额信贷公司等方面已有了不小进展,发展村镇银行,如果有国有银行牵头,并且认购其中20%的股份,其他80%都可以对民间资本开放。显然,钱是不缺的,关键在于有什么样的制度设计,真正便利农民。 各地城商行等机构不断向外扩张,其实是大金融管理思维让地方金融走上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老路。从本质上而言,这类金融服务机构由于基础以及相关的服务都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其辐射影响力有限,因此必然要以市场为首要的机制来积极推动,辅之以相关的行政引导才是地方金融服务发展的道路,从而为我国整体的金融体系改革提供基础的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应在动态掌握国家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居民收入水平以及金融需求层次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体制的改革发展措施,逐步完善金融中介体系,特别是尽力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以及增建服务网点。而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来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需要另辟蹊径大胆创新,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为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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