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对长春墓地价格进行了调查,发现墓地基本价格比一年前增长近万元,均价约2万元,是房价的5倍。另外,长春一知名墓园一处豪华型墓地的价格更是高达288000元。(4月1日《新文化报》) 就在几天前,济南抢购活人墓新闻,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此波未平,长春公墓价格又年涨万元,且出现近30万元的天价公墓,无疑又在公众脆弱敏感的神经上,狠狠划了一刀:活着买不起房,连死去也无葬身之地了吗。 实际上,不仅仅是公墓,只要跟“葬”字搭边的商品,近年来的价格都是突飞猛进,高得令人咋舌。譬如说,一个小小的骨灰盒,贵的高达数万元,最便宜的也不下千元。而葬衣、葬裤等价格,也经常是成本的数百倍……据央视报道:殡葬业的利润率其实远远高于房地产业,最高的可以有1000%——2000%,是真正的“暴利冠军”。 造成这种畸形价格和市场的原因,无外乎两点。第一点就是,逝者为大、花钱应该的消费理念,深入人心。物质生活的高度发达,也在深刻影响和改变公众消费观。尤其是红白喜事上,不少公众为了面子和虚荣,哪怕是囊中羞涩,举债也要办得风风光光。恰是这种不理性的消费心态,进步助长了互相攀比、争锋的不良风气,也为殡葬行业牟取暴利,创造了适宜的土壤和环境。 第二点、也是最关键的因素为,殡葬管理体制存在致命性的沉疴弊端。比如说,有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具体的殡葬企业,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共同敛财。更有甚者,有的殡葬企业就是行政管理部门所办,带有明显的垄断经营性质。这种情况在一些中小城市,尤为突出。由于行政管理部门的幕后运作,殡葬企业有且只有一家,因此,无论是谁,只要想早点入土为安,只能在当地办理殡葬事宜。这就自然成了人家砧板上的肉,想怎么割就怎么割。当一种商品具有了炒作价值时,资本就会如见了血的苍蝇,如影随形。一个几平米的小土坑,被炒到房价的数倍甚至十几倍,此种语境下的公墓,就已经脱离了公墓的本质属性,而成为一种炒作工具而言,有些类似于传销活动中那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三无商品。 假如说一些投机分子炒作墓价,令公众义愤填膺,那么,有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以及相关体制改革的乏力,则更加令人心急如焚。实际上,早在2007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就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拟规定“公墓经营单位向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用户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然而直到今天,草稿,还是草稿,去年更是从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退为二档。这种效率和态度,显然与民间情绪和期待格格不入、背道而驰。 几块砖头大小的小盒子,只需一抔黄土就可安家,可现在却需埋下黄金万两。这怎能不令逝者伤心、生者尴尬。那些承载逝者灵魂的小盒子,何时才能安详、实惠地躺在青山绿水之间,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个不容小觑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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