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到底是首都。在绝大多数地方政府把“降房价”目标搞成“涨房价”目标的时候,北京保持了“光荣的孤立”,提出“降房价”目标——虽然究竟降多少北京也没敢说。也就是北京,挪到其他任何一个地方政府身上,在大家都提“涨”的时候,你提“降”,将把大家置于何地?多一分良知,多一分政治觉悟,多一分担当,北京不愧是“首善之区”
。 如果都提“涨价”目标,公众除了表达满腹的失望,也没什么好说的;现在是“一降对众涨”,“北京对全国”,矛盾鲜明而突出,更加刺激公众的神经。 今年全国“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你们(房地产商)的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北京的“光荣孤立”给我们提出另一个问题:在调控房价的问题上,地方政府是否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在房地产调控问题上,中央挑了3副担子:减缓民生痛苦、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维持地方政府的必要财政收入;地方政府也挑了上面3副担子——不过顺序倒过来了:维持地方政府的必要财政收入、保持经济健康发展、减缓民生痛苦。这就是中央和地方,北京和全国在地产调控问题上认识和态度有所差别的根本原因。 降低房价等于从地方财政身上剜肉,必然有一番或明或暗、或软或硬的抵抗,让他们如何流淌“道德的血液”?地方政府也有自己充足的理由:地方有一堆事权,却没有相应的财权,让我们怎么办! 这就涉及政府职能和行政费用问题了。中国地方政府不仅要提供公共服务,还负有主导当地经济发展之职能,有“收钱”和投资的权力和使命。至于收上钱后,多大比例用于经济发展,多大比例用于支付行政费用,这就“灵活掌握”了。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中国地方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格局不可能发生根本性改变,地方政府仍然需要筹集一大笔资金投入生产经营。而行政费用应该是可控的,并且应该逐步降低。但各级地方政府究竟有多少公务员在“行政”?他们的收入如何?他们在“行政”时产生了多大的费用?哪些费用是“必须的”,哪些资金是浪费的?我们并不清楚。公共服务、发展经济、行政费用,这3笔钱搅和在一起,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在面临压缩开支的要求时,能祭出“我收钱是为了发展经济、改善公共服务”的大旗来抵抗,让中央和公众毫无脾气。 所以,房地产调控在地方政府环节受到抵抗,本质上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府职能问题,是有限行政和约束行政的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地约束地方政府的私利蔓延,有100条经济层面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地方政府会有101条对策在等着。不信我们就继续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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