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气候环境的变化,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球共识。各国政府均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促进了低碳经济的发展。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和开展碳金融业务已成为国内外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本研究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现状和当前碳金融行业发展情况入手,深入分析当前碳金融行业所面临的机遇,提出了相关建议。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低碳经济的核心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推动节能减排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朝向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型。
碳金融,是随低碳经济发展而来的,是指由《京都议定书》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碳交易,是指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以二氧化碳(CO2)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的新路径,从而形成了CO2排放权的交易。碳交易基本方式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履行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和目标。目前,国际上碳交易的主要方式是清洁发展机制(CDM)。CD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履约机制,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由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注册并促成交易。
(一)发展低碳经济是适应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等现象越来越受到关注,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依靠大量消耗资源的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发达国家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新兴低碳技术和新型能源研发,以期在竞争中抢占先机。“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新的发展趋势,“低碳生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将减排提上主要议程,限制排放量已成为国际交往的重要议题。
(二)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产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刻不容缓。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发展,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的CO2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并颁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或正在制定相关的产业规划,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因此,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既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也是履行国际承诺、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的需要。
(三)支持低碳经济和开发碳金融业务是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
全球碳交易市场不断发展。一是全球碳交易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以来,全球碳交易市场以每年100%的增量高速成长。2008年全球有近50亿吨CO2当量的碳交易达成,碳交易额达1260亿美元,预计2010年底碳交易额将达1500亿美元,未来可能超过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市场。二是交易机制不断完善。目前全球已形成了欧洲气候交易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完善成熟的气候交易市场。三是参与主体日益增加。各国金融机构纷纷涉足碳金融领域。全球40多家商业银行加入赤道原则,世界银行生物基金、社区发展碳基金以及各国绿色碳基金相继推出,规模不断壮大。
国内低碳经济发展迅速。一是低碳经济产业发展迅速。以绿色能源、智能电网、绿色交通等为代表的低碳产业发展迅猛,我国风电装机容量由2004年的76.4万千瓦增加到2010年的300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量已占全球27.5%。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推动银行、碳基金等机构的投融资业务发展。二是碳交易市场方兴未艾。截至2010年12月,国家发改委已批准CDM项目并被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的项目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2008年,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为国内环境权益交易服务提供了专业化平台,并实现了国内自愿碳排放权交易。
银行积极进入低碳领域。国内商业银行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和碳金融业务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取得一定进展,碳金融业务也得到拓展。一是建立了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信贷机制。通过对高耗能行业制定进入准则、限额管理与退出机制,确保信贷资源向低碳经济相关行业倾斜。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对节能减排项目给予利率优惠。二是推行赤道原则。兴业银行从2006年起加入赤道原则,确立了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最低标准,建立项目风险分类标准,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三是完善业务流程,加强碳金融业务创新。浦发银行推出了针对低碳经济的整合服务方案,创新CDM应收账款抵押贷款,引入了法国开发署(AFD)的长期低息贷款,为国内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低成本的融资支持,形成了覆盖绿色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产品体系。四是积极推动业务创新。国家开发银行依托贷款客户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积极开发包括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项目,努力为客户提供从项目融资到减排额二级市场交易的全流程金融服务,并于2009年11月率先完成国内商业银行第一笔碳排放交易咨询服务,累计促成383.3万吨CO2交易当量。
低碳经济为开展碳金融业务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市场潜力巨大,主要包括:
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要求。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以消耗自然资源为主,注重物质资本投资,开办一些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企业,导致总量高、人均低;投入高、产出低;产值高、科技低;排放高、循环低;代价高、效益低。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国务院“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的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标。今后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要实现从粗放型经济增长向集约型经济增长转变;要从突出速度的高速经济增长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的持续、稳定、适度经济增长转变;要从外需带动型经济向内需拉动型经济转变;要从技术引进依赖型经济向自主创新支撑型经济转变;要从资源高耗型经济向资源节约型经济转变;要从生产能力提高型经济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型经济转变。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的基本途径,把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的重点。低碳经济将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随着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低碳旅游、智能电网、高档制造业、新材料和绿色科技等绿色经济产业发展,绿色经济产业也将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金融发展创新创造了机会。
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建国以来,我国在工业生产加工能力和设备技术方面发展比较落后,能效低、污染重,已经难以适应国际竞争形势“十一五”期间,我国下大力气加强对落后项目的技术改造,中央政府仅用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的投资达2151亿元。随着经济结构转型的加快,国家对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的投资必将继续加大。据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在节能减排领域的投资将比“十一五”增加一倍以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将创造巨大的市场空间。
适应“两型社会”发展需要。2007年,国家提出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批准湖南“长株潭”等城市群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三年以来,长株潭城市群通过区域产业优化整合升级,全力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城乡建设、区域市场、环境保护“五个一体化”,并率先在中部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取得突出成绩。由于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和实体经济整体处于高碳时期,决定了低碳经济的发展有广阔空间。随着“两型社会”试点的深入和全面推广,如果充分发挥在政策、资金、碳市场和生产成本等方面的巨大优势,我国未来可能成为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最大的环保节能市场、最大的低碳商品生产基地和最大的低碳制品出口国。
低碳生活方式的转变为低碳经济提供了市场。低碳理念的普及随之带来了生活方式的转变,低碳生活已逐渐成为当今城市生活的主流观念“绿色环保”、“低碳出行”成为一种时尚。人们传统的衣、食、住、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同时也造就了低碳经济的新兴市场。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过程中,包括循环利用、节水节电、环保材料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市场。
此外,在我国,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以服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为己任,通过中长期投融资助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贷款具有长期、大额的特点,符合低碳项目和碳金融项目平均开发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与此同时,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以来,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整体在业务开发、模式创新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在CDM项目运作、人才队伍方面都具备一定竞争力和优势。支持低碳经济,开拓碳金融业务,对我国银行业来说已具备了体制优势、创新优势、项目优势、人才优势。开展好此项工作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行业形象,更有可能使之成为国内金融机构新业务的增长点。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
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和经济结构转型加快,低碳经济和碳金融领域必将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要抓住当前契机,组织专门人才研究金融支持低碳行业发展的规划,制定碳金融业务发展规划,总结和探索银行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开展碳金融业务的经验和模式。
(二)研究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和碳金融业务运作模式
一是研究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和碳金融业务的投向和运作模式,做好项目规划,重点支持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领域,积极探索完善碳金融业务运作模式,制定项目开发、评审、信贷的指导意见和具体业务流程。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组织管理优势,做好规划先行,建立发改委、环保部门与银行的联合协调机制,开展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多方面合作,为低碳经济与碳金融的发展提供智力和融资支持。
(三)加强创新力度
要在已经开展的碳金融业务基础上,探索创新,不断拓展碳金融的业务领域。一是探索多元化的碳金融发展模式。充分运用投、贷、债、租等多种经营方式,积极发掘CDM项目设备融资租赁等新型业务,扩展市场空间。二是信贷业务模式创新。继续创新推广完善低碳项目银团贷款、CDM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业务。三是中间业务创新。努力为客户提供从项目融资到减排额二级市场交易的全流程金融服务,提升客户关系。
(四)注意防范风险
低碳经济业务涉及清洁能源、高新技术行业,与一般投资项目相比,开发周期长,风险因素大。碳金融属于新业务品种,CDM项目需历经较为复杂的审批程序,带来的额外交易成本较大。同时根据《京都议定书》达成的协议,该框架下的三个减排机制安排仅持续到2012年,之后各国承担的减排义务具有不确定性,这将可能影响2012年以后CDM项目合同的有效性。因此要密切关注项目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一是支持优质客户。要根据国家产业布局规划,有选择地支持节能减排企业中有项目运作经验、管理先进的优质客户。二是积极关注国家政策。及时掌握国家有关部门在支持低碳经济和碳金融业务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做大做强。
(五)加强研究和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系统研究。加强对碳金融运作模式、操作方法等内容的学习和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低碳经济、碳金融、碳交易等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二是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相比传统业务,碳金融业务需要具备理工、金融、外语、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而目前银行从事碳金融业务的员工数量很少,且多为单一专业人员,复合型人才培养任务很重。应充分考虑碳金融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大力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加大人员配备,打造一支专业的碳金融人才队伍。
总之,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快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加强针对性研究和创新力度,在金融机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作者冷向洋系国家开发银行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