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特点,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也各有其特点,分别适合于不同的融资模式,这就要求形成多元化的金融渠道,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适合于不同的融资模式。根据产业发展周期理论,一项产业的发展可以分为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持续期以及衰退期。在产业初创期,技术成熟度低,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多,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弱,融资主体希望通过出让部分股权,以找到能与其共担风险、共享未来收益的投资合伙人。由于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需要企业还本付息,会增加企业经营负担,同时也会加大银行风险,因而在产业初创期债权融资往往不宜介入。相对而言,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板上市等风险偏好型的股权融资模式则更为适合。随着新兴产业的成长,进入产业发展期后,保守型产业基金、国际组织信贷、政策性贷款等在政府的推动下开始介入。进入产业成熟期,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明显下降,企业盈利能力不断显现,在这一阶段投资方更加看重对企业所有权的控制,并开始注重成本控制,此时商业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等低成本的债权融资模式更受欢迎。随着产业持续期的到来,企业的规模和盈利能力逐渐达到证券市场主板公开上市的要求,在初创期和发展期介入的风险投资则实现退出。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尽相同,虽然大部分行业还处于初创期,但像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部分龙头企业已经进入发展期并向成熟期迈进,而像光伏产业由于基础较好已经进入成熟期或持续期。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融资模式应该是各不相同的。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不同产业链环节适合于不同的融资模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环节主要包括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技术研发环节属于技术密集型领域,投资回收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技术风险突出,不熟悉行业动态的一般投资者很难准确判断研发项目的市场前景。同时,技术研发实体的资产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为主,很难向商业银行提供有效的固定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不符合商业银行信贷准入门槛。因此,技术研发环节更适合于采用风险偏好型的股权融资模式。产业化环节是技术研发取得实质性进展后的市场推广阶段,需要大规模的固定资产建设投资以及流动资金的周转。虽然产业化环节也面临一些市场风险,但相对于技术研发环节,试错成本基本可控。因此,处于产业化阶段的企业更适合于采用商业银行信贷等债权融资模式。当然,部分企业由于股东实力雄厚、传统产业基础扎实、企业综合效益较好,它们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融资还款可以依靠企业的综合收益,使融资风险得到极大缓释,这类企业更适合于低成本的债权融资模式。 建立健全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融资体系。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具备战略性眼光,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同发展阶段和产业链不同环节的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融资体系。一是加大政府引导力度。比如,通过启动贴息贷款、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对风险投资机构给予税收补贴、完善金融机构考核体制等方式,充分放大政府财政资金和行政管理的杠杆效应,引导包括金融机构、民营资本、国外资本在内的多渠道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二是完善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合理的项目评级授信体系,商业银行在设计内部评级和授信体系时应充分考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具体特点,不仅将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引入模型,更应当充分认识到企业和项目的成长性。信贷融资工具应重点应用于还款有保障的融资项目,主要向依靠综合收益还款的项目倾斜,向处于产业化后端或产业成熟期的项目倾斜。三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企业发明专利、商标权、版权等无形资产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重要财富。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能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模式,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提供担保,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分散风险。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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