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26日、27日在黑龙江省东北部监测点的气溶胶样品中检测到了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之后,28日,中国东南沿海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广东、广西部分地区的监测点气溶胶样品中也检测到了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初步确认所检测到的碘-131来自日本福岛核事故,由于其带来的附加辐射剂量极其微弱,小于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的十万分之一,仍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涨落范围之内,因此不需要采取任何防护行动。 自3月11日日本地震和海啸引发核泄漏事故以来,中国是否会受到影响、如果受影响可能有多大的影响、中国的核电站是否足够安全等,成为国人高度瞩目的焦点话题。为满足公众对核辐射信息的迫切需求,缓解社会焦虑和恐慌情绪,环境保护部和各地环保部门迅速行动,依法履行环境监测、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职能。从3月11日起,环保部每天发布全国主要城市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显示主要城市的环境辐射处于正常水平,表明日本核电事故未对中国环境及境内公众健康产生影响。由在黑龙江省和东南沿海几省区检测到的极微量核放射物,可以确认日本核电事故的放射性物质“扩散”到了中国,尽管所造成的影响细微到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但环保部仍然及时、全面地公开这些信息,体现了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上的胆识和担当。这与前些天一些地方发生食盐抢购风潮,有关部门一边调用库存和储备食盐补充市场,一边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告知公众中国食盐大部分是矿盐,资源充足,供应没有任何问题,盲目、过量食用碘盐对身体有害无益,很快平息了食盐抢购风潮,政府信息公开在其中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有异曲同工之妙。 核电站、核泄漏、核辐射、核安全,这些原本高远莫测的专业词汇,一下子变得与人们的健康近在咫尺,与社会公共安全关系重大。环保部门每天发布全国主要城市的环境辐射水平,让公众知道了“空气吸收剂量率”是衡量单位时间内空气吸收辐射强度的指标(指标越高表明辐射程度越强);其中黑龙江省和东南沿海几省区监测点检测到极微量核放射物的信息,让公众进一步了解到“天然本底辐射水平”、“气溶胶”等与辐射有关的概念,了解到日本核放射物质在扩散过程中的影响将如何发生变化,等等。同时,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保障中心等机构的官员接受媒体采访,针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中国核电厂选址及设计对预防海啸的考虑、核电站万一发生严重事故后如何确保安全壳的完整性等方面,说明中国新建核电厂为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做了许多改进,安全性能够满足国际原子能机构和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具有较高的安全水平。这些都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的角度,提高了环保部门环境信息公开的水平,较好地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起到了释疑解惑、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的积极效果。 环境信息不对称,专门知识不普及,导致各种不实传言甚至谣言漫天飞舞,加剧社会焦虑和恐慌情绪,政府部门及时发布权威的环境信息,普及专门知识,澄清事实真相,是遏制传言和谣言流布,消除公众“辐射恐慌”的最好办法。环境信息公开的目的,不仅是要满足公众对环境事务的知情权,更是要满足公众的对环境事务的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广泛而充分的公众环境参与,不但有助于国家环境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也能让公众和政府一道有效分担环境治理责任,即便发生化工厂污染、河流污染甚至核电事故,公众参与也有助于政府采取更得力的处置措施,将事故危害和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 鉴于公众环境参与滞后于环境信息公开,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需要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环境信息公开的作用,推动公众参与到多方面环境事务中来,切实保障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分享环境发展成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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