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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3 期 2011.3.28■■

按“新国八条”要求,今年一季度各地必须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距“大限”不足一周时间,全国九成城市仍未公布调控目标,已经公布的近40城市的目标涨幅都在10%左右。“宽松”的目标难以令公众满意。人们期待的是,一个符合普通购房者支付能力的房价目标,和一个消弭投机、去除赚钱效应的房地产市场。
降价还是涨价?
 新闻回放
“挂钩”调控被指助推房价上涨预期
经济参考报 2011-3-28
  截至27日,仅有近40个城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且其中多数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与当地GDP增速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被认为是在强化房价上涨预期。
·34地房价控制目标未提降字 下跌预期可能落空
·房价调控目标进入倒计时
·沈阳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6城公示房价目标 避谈“居民支付能力”
 更多评论
房市“限购”政策反思
东方早报 2011-3-28
  城市住房市场需要有弹性空间,计划无法替代市场,只有健全市场自身的反应机制才能取得房价的长期稳定。
·从房价控制目标可见“心慈手软”
·谨防“限价标准”变成“涨价标准”
·“房价控制目标”何以五花八门
·楼市:从“旧双轨”到“新双轨”
 视 频

各地房价调控目标引争议

 微博评论
· 华远集团总裁 任志强
  地方政府坚决不说降?
· SOHO中国董事长 潘石屹
  大城市不到最后一天,就是不说。
·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 陈国强
  我对房价调控目标与GDP指标及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相挂钩投赞成票。但现在的实际情形如何呢?
· 广度科技CEO 吴坚强
 中国的GDP中房产占至少40%,而CPI中房产的价格却未纳入,也就是说,在中国购房不算是消费,而是投资和投机,如果真是这样,A股、债市、期货的交易也应计入GDP,这样算进去,中国已是全球经济总量第一国家!为何政府和经济学家都要热衷GDP的数量,而不是质量。想起童话《皇帝的新装》。
马红漫:房价控制目标不应是“涨价目标”
  被冠以史上最严厉的“新国八条”也会被市场“习惯性地”解读为政策打击房价涨幅,而各地高高祭出的房价调控目标也可能被误认为是地方政府可以容忍的涨幅。可见,只要“涨”字没有从房价走势预判中彻底剥离、“下调房价”的方向没有被主管部门明确,楼市调控就难言获得质的突破。[详细]
李宁:40城市亮控房目标缘何未见“降”
  按照中央的调控目标,应该是将房价降价到合理空间为为止。现在不降反升,说明啥?一是说明房地产调控并未触及实质;二是说明政府抓落实的不力;三是说明改革的纠结性和复杂性。[详细]
晏扬:房价控制目标离期望有多远
  各地确定的今年房价涨幅上限如此之高,可能是担心过于严厉的楼市调控影响当地经济增长,甚至影响政府收入,也可能是为了给房价调控留下宽松的空间,以免完不成目标任务承担责任。在某种意义上,确定什么样的房价控制目标,衡量着地方政府平抑房价的诚意和决心。[详细]
应当强调支付能力
杨红旭:不顾支付能力的房价目标有何用
  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提高——即房价收入比的降低,需要一个过程, 要求各地(尤其是东部一二线城市)今年就将房价收入比降到位,非常不现实。那么,这些房价偏高的城市,政府总归应表个态,在今年房价控制目标上,制定比较合理的涨幅上限,比如适当低于中西部城市。[详细]
张冰歌:房价目标不应回避“居民支付能力”
  尽管,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易量化,但它是关系到民生的重要因素。这个关键因素一被回避,“限价标准”的就失去了民生这个重要依据,没有了这个依据,“限价标准”真实性和它的积极意义也就大打了折扣。[详细]
李卫中:控房价要多考虑居民支付能力
  “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是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的依据之一,但从各地看,这条依据似乎没有得到明确彰显。房地产调控这么大张旗鼓,从民生的角度看,就是因为房价超出普通人的购买力,如果最后还是买不起,难免影响到民意对调控新政的评价。[详细]
坚决去除赚钱效应
易宪容:“赚钱效应”推高房价阻碍楼市调控
  就当前住房市场的基本形势来说,一二线城市住房销售量下降仅是表象,要让国内住房市场真正调整,就是看住房市场的预期是否转变,就得看市场赚钱效应是否改变,就得看过高的住房价格是否真正得到调整。如果这些方面不变化,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许多问题要得到根本调整是不可能的。[详细]
黄建中:以消弭投机需求为房价控制目标
  今后若干年,我们应将控制房价当作比控制CPI更为重要和更具战略意义的民生兼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尽力促使各级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上像抓“菜篮子”那样“动真格”。[详细]
赵海均:房价高歌是因为“投机倒把”没有罪
  在今天看来不能说没有了投机倒把,只不过是犯罪的行为形式有所不同,需要我们从法律层加以更加细化和界定。虽然取消了投机倒把罪,但相应的法律并没有跟上,因此法律有漏洞,从而造成一些人或机构在市场上兴风作浪,他们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是犯罪,这种罪直白地说就是投机倒把。[详细]
经济参考网综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美编:张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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