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日前发布今年住房价格调控目标。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考虑到房产市场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太原市新建住房同比价格指数上涨幅度不超过本市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从太原市“两会”提出的预期GDP增幅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看,省城房价今年的最高涨幅将控制在10%-13%左右。 正如笔者此前所预料,进入3月下旬,全国各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开始陆续公布。但截至25日,仍旧只有34个城市下了决心,比例仅占全国600多个城市的6%左右,且多数为二三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则还在迟疑。从已公布城市的控制目标来看,和太原类似,大部分都表示
“不超过当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但没有一个城市承诺“房价会下跌”。 可以看出,各城市在出台房价控制目标时大都给自己“留了余地”,我们理解这种谨慎。一方面,可以看出各城市对控制房价缺乏足够的信心;另一方面,全年的物价走势尚是变数,房价可能会受到大形势影响。同时,不容否认,一些城市难以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作为一项惠民新政,各城市公布的控制目标显然离民意的期待还有距离。那些房价较高的城市,老百姓首先期望房价能够下降;即使不下降,也不应该再涨;即使继续上涨,涨幅也不能太高。已经公布的城市普遍将房价涨幅锁定在十个百分点左右,有的甚至更高,而去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涨幅也不过9.99%。正如舆论所广泛担心的,各地政府似乎已默许今年房价继续上涨,只打算控制房价上涨幅度,而根本没有想过促使房价下跌。这样,民间对今年房价有所回落的预期或将落空,而这原本是民间对新“国八条”效果的殷殷期待。反过来,可以设想,如果市场接受了房价将继续上涨的心理暗示,超前购房、投资性购房等需求将更加旺盛,预定房价控制目标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是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的依据之一,但从各地看,这条依据似乎没有得到明确彰显。房地产调控这么大张旗鼓,从民生的角度看,就是因为房价超出普通人的购买力,如果最后还是买不起,难免影响到民意对调控新政的评价。 当然,我们揣测,各城市也是从避免年底被问责的策略出发,房价控制目标的上限制定的可以高一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完全可以加大调控力度,争取年底交出一个漂亮的答卷。不要提前说了漂亮话,年底不能兑现,反而被动。 基于这一心理分析,我们也相信,站在民生建设的高度,以中央行政问责之严厉,各城市今年肯定将掀起房地产调控的高潮,房价终将逐渐回归合理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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