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利润分配是上市公司自主决定的事情,却要通过监管部门出台措施来引导,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监管者的无奈。因为A股上市公司长期重融资轻回报,甚至有不少上市公司长期扮演“铁公鸡”,所以监管部门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分红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不分红或者少分红,是利润分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但也存在少数公司超比例分红或高比例分红现象。后者同样不值得提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非越多越好,而是应该提倡理性分红,既要给予投资者以必要的回报,也要兼顾企业发展的需要。
在上市公司每年的分红中,总有少数公司推出高比例分红方案,有的公司现金分配的比例甚至超过了当年的利润总额。如今年截至3月25日,有13家上市公司的分红总额度超过2010年的净利润。这种超比例分红将上市公司利润瓜分一空,显然没有兼顾到企业发展的需要。实际上,在国外成熟的市场里,一些上市公司在高速成长阶段,也会减少对投资者分红,甚至不向投资者分红。如巴菲特旗下的哈萨维公司就是从来不分红的,微软也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不向投资者分红。
不仅如此,个别上市公司高比例分红,有向控股股东、大股东或公司高管输送现金的嫌疑。尽管监管部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但由于发行制度的不合理,控股股东、大股东或公司高管的持股成本极其低廉,而公众投资者的持股成本却极其昂贵,这就使得中小投资者很难成为现金分红的受益者。即便如贵州茅台这种10派23元的高派现,给予公众投资者的回报率也只有1.2%左右,远不及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高。相反,大股东才是真正的受益者,如贵州茅台共拿出22.65亿元现金分红,这其中的61.76%(约14亿元)流向了大股东的口袋。而一些创业板、中小板公司,在超募资金无处使用的情况下,推出高比例的派现方案,向大股东、高管输送资金的意图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