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允许犯错但要坚决试
2011-03-24   作者:孙勇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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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津文化艺术交易所卷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缘起该所以“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买卖的两幅画作受到投资者追捧,连续涨停,被一些论者指责为“制造艺术品价格泡沫”。在一片质疑声中,天津文交所承担着不小的压力,艺术品投资的类股票交易模式是废是存,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无疑,允许以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类似于股票交易)在特定的场所进行艺术品买卖,是一项带有资产证券化性质的金融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讲,天津文交所堪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勇气可嘉。据公开资料显示,天津文交所成立于2009年9月17日,注册地为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注册资本金1.35亿元人民币。作为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重点工作,天津文交所被列入天津市2009年金融创新改革20项重点工程,受天津市人民政府直接监管。由此可见,天津文交所推出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实际上承担着天津市金融创新改革的使命。
  如果不是近期在天津文交所交易的《黄河咆啸》、《燕塞秋》这两幅画价格疯涨,该所推出的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也许会继续低调运作,公众也不会太关心此事。然而,由于高价炒画事件曝光,天津文交所知名度迅速提升,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在该模式中买卖的艺术品被称为“艺术品股票”)也随之面临公众的拷问。从目前看来,质疑、批评该模式的人明显占据上风。
  简要归纳,质疑者的观点主要包括:艺术品交易、拍卖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审美需求,若将其拆分,就脱离了艺术品的形象感觉,价格与价值脱离;证券化网上交易产品要便于标准化运作,而艺术品都是个性化产品,两者不适合对接;高雅艺术品证券化后,容易在市场上沦为投机炒作的工具,未必能让艺术家真正受益,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相对于股票买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在信息披露上难以体现“三公”原则;单只艺术品“盘子”很小,容易被人为操纵,艺术品份额交易有开赌场骗钱的嫌疑。
  从金融产品审慎创新的角度考量,质疑者的上述担忧的确有一定道理。目前在天津文交所交易的艺术作品动辄涨停的实际情况,也暴露出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投机色彩偏浓的弊端。但是,如果据此抹杀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的积极意义,甚至主张叫停该模式,则未免失之轻率,此举固然安全无虞,却封杀了一个值得进一步探索的金融创新路径,也抛弃了“先行先试”者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通过公开资料,可以检索到关于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的一些更详细的信息。据天津文交所董事长陈玉介绍,所谓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是将艺术品等额拆分,拆分后按份额享有的所有权通过交易所的电子平台进行交易。该交易有四个特点:第一,扩大了艺术品的投资主体。将高市值的艺术品所有权进行拆分交易,投资者只需要购买部分份额就能参与艺术品投资。第二,缩短了艺术品的投资周期,交易所实行T+0交易模式,即当天买入的份额可以在当天卖出,投资者可以灵活掌握投资周期。第三,信息公开透明,艺术品份额交易的所有市场信息都将在互联网上公开。第四,具备完善的流程,艺术品上市之前会经过严格的鉴定、评估、保管、保险、展示和公证等规范化的流程。对于艺术品份额交易的风险控制,天津文交所也做出了类似于一般资产交易所的规定,包括涨跌幅限制、停盘复盘制度、大户报告制度、为上市艺术品购置保险并按照保额进行赔付等。
  公正地看,天津文交所的这些规章制度并不空泛,如果能落实到位,前文提到的若干质疑观点应该可以被消释。创新不排斥继承,但更意味着对于既有模式和传统思维的挑战、超越甚至颠覆。如质疑者所言,艺术品固然具备个性化的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艺术品的价值不能进行标准化的分拆和证券化运作;艺术品固然可以用来审美,但它也可以用来投资;艺术品固然可以用于独占性收藏,但它也可以用于共享性流动——借助证券化交易制度安排;艺术品固然可以高雅到满足精神需求,但它也可以低俗到实现发财欲望。如果军工、核电、名胜景观这些貌似不能分拆的东西,都可以被分拆成等额价值的股票进行标准化交易,并在事实上取得了成功,那么有理由相信,以艺术品为实验对象的份额交易模式,同样有希望取得成功。至于场内交易中的风险(比如高估值风险、控盘坐庄风险、流动性风险),这是很多股票的共性,并非“艺术品股票”所独有,只要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到位,就不必对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的探索运行过于担忧。
  实际上,相对于一般的以实业经营为基础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艺术品股票”也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即“艺术品股票”的价格主要取决于其艺术价值,这种价值具有时空维度下的相对稳定性,不像实业产品的价值那样容易在时间和空间中大幅波动,也不需要投资者费心劳力地解读数据繁琐的财务报表,这反而更有利于投资者安心实现财富的保值和增值,当然,其前提是“艺术品股票”的投资者有一双善于鉴赏的眼睛。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过度的金融创新产品饱受指责,其消极影响一直波及到现在,使得我国的金融创新踯躅不前。然而,我国的金融创新不应搁置。天津文交所推行的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可以视为我国在金融创新的道路上迈出的积极一步,可圈可点。尽管该交易模式仍存在诸多不足,但是公众应予以适度包容,理性地为之建言献策,而不能热衷于棒喝,“将初生的婴儿和脏水一起泼掉”。如何善待金融创新?套用伟人的一句话:允许犯错,但要坚决试。期待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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