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顺应差异化的减税方向
2011-03-24   作者:易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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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分配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无疑是“十二五”期间改革的重点。而1994年大税改形成的原有财税体制,在当前已经暴露出种种问题,有些税收政策已经不利于进行这两大改革。加速税改无疑成为了“十二五”的主方向。在这种背景下,作为企业务必顺势而为,提早为实现企业利益的最优化做好准备。
  目前的税收以流转税为主体,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征收这种税收主要来自于生产和贸易企业。因此,政府及其官员关注的重点放在企业身上,财政也就异化成建设财政。这直接导致了众所诟病的“GDP崇拜症”。同时,流转支出环节征收,对存量基本没有触及,这就使得富人的富裕程度和纳税程度不能匹配。收入分配体系很难有实质性的改变与此不无关系。为此,税改的方向必然也会从流转税这样的间接税向财产税这样的直接税推进。
  目前大谈进行收入分配改革,核心的原因还在于防止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避免影响到社会稳定。为此旨在缩小贫富差距的财税制度会加快出台。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新一轮提高个税起征点进入倒计时。而更早的时候,国务院批准上海和重庆对房产税进行试点,都很明显证明了税改的新方向必然是要向富人开刀。可以预见在未来不久的时间里,物业税、遗产税、奢侈品税这些直接面对富裕阶层的税种完全可能开征。对于拥有相当较多财富的企业主而言,可以未雨绸缪地做好对这些税种出台的应对,实现合理的避税。比如减少对不动产的持有数量,将资产合理配置到其他的投资领域,或者设立自己的慈善基金会等。
  考虑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性,目前税改的方向要围绕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做推动。在这种主导思路下,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成为必然。消费税肯定会“抑大扬小”,环境税、碳税推出是时间问题。而在财政收入的支出中,肯定会补贴符合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产业,比如新能源行业和低耗能行业。这种税改的方向,也提醒企业的发展必须和国家的整体战略相结合,更早的进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升级的大潮中,从而获得更多的财税政策的支持,从而进一步加快企业的发展。
  当然,尽管目前政府总体思路是要减税,但考虑到中国目前各方面的开支较大,减税不会广覆盖、大幅度地减,肯定会是阶梯性、差异性的。比如对一些符合产业政策的高科技实现更优惠的税收,对一些重点发展区域实现更优惠的税收。这就需要企业家具有更强把握政策的能力,把握差异化的减税方向,寻找自己最好的投资区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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