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14日),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部署也得到明确。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主题之下,资本市场发展也将进入转型期,预计这一转型期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 从1990年底算起,我国资本市场已走过了两个10年,今年开始进入第三个10年。如果说第一个10年是完成了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的“布局期”;第二个10年完成了上市公司专项治理、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股权分置改革等为重头戏的“转折期”;那么,资本市场“转型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服务于国民经济转型,为经济运行实现低消耗、稳增长、利民生提供支持。 从十二五规划纲要来看,直接提到资本市场的有十余处。除了总括式的“要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一表述外,还提出,“拓宽货币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进债券品种创新和多样化,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市场”等。 针对十二五这一新的发展时期的特征,一些专家提出了“积极股市政策”的建议,希望政府能够确认这一提法。我认为,从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颁布以来,资本市场政策总体上是积极的,各部门和各地方增强了全局观念和对发展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认识,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环境明显改善;保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均逐步提高;资本市场税收政策也逐步完善;资本市场创新活动受到鼓励,新市场、新品种、新机制陆续推出和完善。 十二五规划中,针对多层次市场建设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资本形成机制的全方位拓展定下了基调,尤其是强调了债券市场和产业基金的重要性。这是对“国九条”精神的延续和发展,也是我国资本市场深入发展的必然取向。一是,股票市场融资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加快完善层次体系;二是,债券市场长期滞后发展的局面需要改变;三是,产业基金与资本市场互动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 所谓资本市场转型,包含三个层面的意思: 一是上市公司参与经济转型。 经济结构的调整势必对资本市场提出要求。中央提出以年均7%的增长速度,较好地解决就业问题,意味着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的机会增加,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型服务行业将受到支持。这就预示着,一些上市公司要结合新的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改变自己,一些上市公司则会落伍。 而财政、货币、汇率等宏观政策的使用,一是围绕满足民生需求,二要兼顾国际环境,把握难度不小。从投资角度看,越是如此,政府越是会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支持,所以,“咬定龙头企业不放松”应作为一个基本的投资思路。 二是监管理念和方式转型。 近期人们热议“积极的股市政策”,意愿是好的,但还是体现了过度依赖政策的取向。从长期来看,市场建设更应当制度化、法制化,而不应当主要依靠短期政策加以调整。并且,经过检验之后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好政策,就可以转变为制度保留和坚持。 从监管者来说,要按照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责任自负的原则,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监管者只在依法履职。另外,在市场失灵时尽干预之责。所以,从发行上市、兼并重组到品种设计、交易规则等方面,行政色彩的审核应当逐步退出。 三是市场运行体系转型。 《规划》提出了“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要求,为了实现这一要求,就要在市场结构、市场层次等方面加以完善,包括建立全国性场外市场,壮大和完善债券市场,丰富金融衍生品交易,进一步发展产业基金和创投市场。 在这一进程中,要再造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模式,再造投资银行体系。根本的一条是,改变行政色彩浓厚的按“条块”分割市场的局面,依照充分竞争和市场细分的原则,把金融证券机构真正放到市场中去,让市场去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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