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是个系统性工程,不能只盯着“起征点”问题不放,更需要摆脱依靠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为杠杆调节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的误解。
经济学家华生今日在《经济参考报》发表文章指出,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对半数的真正低收入就业职工毫无作用,对农村就业的3亿人更无帮助。而且随着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幅度加大,受益人群继续快速减少。故单纯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会形成抑低、提高的逆向调节作用。基于我国今年的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提高的速度,建议这次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0%左右,即从2000元提高到2200元较为适宜。过高调整反而会恶化整体收入分配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