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苛刻慈善”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
2011-03-11   作者:莫丰齐(媒体从业者)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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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苛刻慈善”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
  两会期间,两个既不是代表、也不是委员的人引起的关注不亚于任何代表和委员。
  一个是10年来向慈善事业捐款捐物累计已超8.1亿的陈光标。作为两会特邀嘉宾的他透露,将继续以直接发钱的方式做慈善,不仅要在内地做慈善,还要到台湾做、到美国去做。
  一个是亿万富豪、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他在3月10日举行的西部五省2亿元捐款项目总结表彰大会上,对其捐出的善款的发放状况表示满意。这笔被称为“史上最苛刻的募捐”,最终被证明是可行的。
  10个月前,曹德旺捐出了一笔条件苛刻的捐款:要在半年内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且差错率不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善款的3%,而一般管理费“行规”是10%。当初曹德旺向承揽管理发放善款的中国扶贫基金会提出条件时,舆论称之为“史上最苛刻的善款”。
  正因为有曹德旺“先小人后君子”的做法,才有今天皆大欢喜的结果:行善者的善款透明地用到了实处,受资助者真正得到了实惠;而中国扶贫基金会,也被证明有很高的执行效率,公信力得到提升。
  曹德旺探究了一下一直让人讳莫如深的“底线”——慈善的行政成本究竟该有多高——提取10%作为“经费”的“行规”已越来越难以让捐赠者接受了。
  多年来,行政成本的居高与不透明、慈善资金损耗过大、使用低效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慈善事业发展壮大。
  坦白地说,这些问题的存在,让一些自发、主动的慈善家,宁愿面对面地直接“施舍”。
当今最有名的慈善家陈光标,就是一个宁愿拿大捆的钞票在大街上往别人身上塞的人。客观地讲,陈光标的“施舍”行为虽然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但只能算是慈善事业里的“小农经济”,他号称要成为世界首善,行动固然可嘉,理念却不足誉。
  此次陈光标列席两会,大张旗鼓高调宣传慈善,但他实际上不知道,其所谓的“大方慈善”,远不如曹德旺的“苛刻慈善”,因为曹的做法,才触及了慈善事业的机制、要害与核心问题。陈光标也许担得起“中国第一号慈善家”的称号,但这一次曹德旺的行为却是更能直接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
  不过,陈光标与曹德旺不同的做法,却出自相同的动机,他俩害怕善款经过某些机构运作后造成太多损耗,以至于自己的一片善心变成了“雁过拔毛”者们的囊中之物。
  在缺乏必要的约束与监督下,完全依靠行政机构或者半行政机构的救助,其“行政损耗”确实是很大的,笔者有过切身感触。某年,笔者老家村里发了泥石流,父亲作为村支书、市党代表找到市委书记本人,苦苦求到一笔8万元的善款,结果这笔款从市拨到县,从县到乡,从乡到村,经层层盘剥,到村里时只剩下3万元了。行政划拨的救灾款尚且如此,那慈善款会如何“演变”,可想而知。
  此次曹德旺为2亿元捐款做出那么“苛刻”的规定,实际上是对“行政主导慈善”之前低效的质疑与问责,而中国扶贫基金会漂亮地完成此项活动,其实也是一个为本行业树立公信力的过程。
  笔者参加今年两会报道时注意到,慈善与民生问题,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虽然慈善提案亮点不多,且多数不是首次提出,比如“加快中华骨髓库建设、设立全国慈善日、健全志愿者管理”之类,不过有一项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有人持续在为出台《慈善法》呼吁。
  用法律对慈善各环节进行规范,可从根本上约束诈捐者、惩罚骗款者和截留者,降低慈善的成本,提高慈善的效率,提高慈善组织运作透明度、公信力,中国的慈善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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