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已成当今经济社会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而备受社会关注,在收入分配问题中,行业收入差距又是突出现象,以至于有媒体报道“中国行业收入差距最高达15倍”。根据这种说法,2006年至2007年的行业工资差距,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6至2倍,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至3倍之间;而中国证券业作为收入最高行业,2009年平均工资水平是收入最低行业的15倍;如果把证券业归到金融业一并计算,行业差距也高达6倍。
可以肯定,上述说法是有缺陷的,将按大行业比较与按细分行业比较混淆了,而越按细分行业比较,差距越大。据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的研究结果,按大行业划分,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70265元,最低行业是农林牧渔业,14911元;相差4.7倍;相比之下,199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4528元),最高行业是金融保险业(10633元),相差2.35倍。按细分行业比较,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证券业是最低的畜牧业的15.93倍,且细分行业的15倍差距是历史峰值,目前已呈现下降趋势。
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的确比较大,但并非全球第一。看看美国、欧洲金融业高薪在刚刚过去的次贷危机中引发的国际性争议和在他们本国的民愤,便不难明白这一点。不考虑各国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的不同,把西方国家当作最理想状况的标准,然后用于衡量中国,这是当下我国社会流行的思维方式误区,也是亟须摆脱的思想枷锁。我国合理的行业收入差距,可以肯定比目前的发达国家要高一点,这是由目前还处于赶超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尽管如此,行业收入差距过大仍然是我国现实存在的问题。那么,是什么造就了过大的行业收入差距?根本原因是劳动生产率差距和劳动条件不同,以下因素又令这个问题变本加厉:
——开放经济的影响。中国目前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西方,而某些与外部市场接轨程度较高的行业、其员工在国际间流动性较高的行业工资水平率先与西方市场接轨,与外部市场接轨程度较低的行业、其员工在国际间流动性较低的行业工资水平则接轨甚慢;因为前一类行业不给予高薪就难以保留其员工,后一类行业则无此压力,甚至本身就是西方产业为寻求低成本转移而来的。看看改革前期外贸部门和涉外部门的高薪,以至涉外导游、的士司机成为当时令人眼红的高薪群体;看看金融部门开放度提高之后的高薪;看看这些年来IT行业的较高薪酬,便不难理解这一点。
——市场行情变动引起的阶段性现象。近年来资源性行业收入、利润和员工薪酬显著增长,以至于在目前中国内地人均GDP最高的鄂尔多斯,多年来堪称旗帜的鄂尔多斯集团一度受困于严重的员工流失,因为不少员工为获取高好几倍的薪酬转投当地煤炭企业。2009年初笔者走访了鄂尔多斯集团和从事煤炭采掘的伊泰集团,据两公司高管介绍,前者车间一线工人月薪1400至1500元左右,后者2008年员工平均年薪8万多,一线职工月薪万元者不乏其人。而资源开发行业目前的高薪有一部分是对采矿部门危险、劳累的补偿,还有相当一部分是2002年以来初级产品牛市的结果。
——行业垄断,如房地产、水务、烟草等行业。近年来舆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失衡反映较大,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编辑出版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8)》也称,行政性垄断行业收入有三分之一是靠各类特许经营权获得的。
——灰色乃至黑色经济成分。
无疑,改善中国收入分配格局主要应从一次分配做文章。而在应对、调整行业收入失衡问题时,我们又需要针对其不同成因而相应采取不同措施。经济全球化引起的行业收入差距、市场行情变动引起的阶段性现象,不是我们要过度反对的,那样做只会导致经济发展停滞,最终大家受损。对于行业垄断造成的行业收入差距,有一部分是要反对并努力解决的。之所以说是“有一部分”,是因为某些行业垄断是为了更高目标或自然因素而必须实施的,如水务(自然垄断)、烟草(低成本获取财政收入并迫使嗜好者为此种不良嗜好支付相应社会成本)等等。为此,我们不得不承担一定程度的副作用。
既然如此,破解行业收入失衡该如何措手?笔者认为,先要调节行业内收入分配差距,在此基础上可采取以下措施:一、努力提高收入落后行业劳动生产率,这是根本途径,改善收入分配格局最佳途径是推动低收入者更快提高收入,而不是迫使收入较高行业劳动者向低收入行业看齐。二、提升产业结构,让先进产业部门能容纳更多就业。只要生产率高的先进产业部门能够容纳更多就业,即使行业收入差距没有缩小,从整个社会来看,收入分配格局也改善了。三、对某些垄断性行业薪酬水平实施一定程度的政府管制。四、对某些因行情变动而受益的高收入行业实施一定程度的调控。但这也会带来一定副作用,因为这类行业波动性较强,在其步入牛市阶段抑制其收入,相应的也就获得了一种隐含的权利,即在落入周期性低谷时向政府索取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