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内,国内部分城市房屋租金上涨比较明显。对此,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在两会上表示,“房租调控应该也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至于如何调控房租,则“需要各级政府重视、加大保障房供应、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 近日来,调控房租的声音不绝于耳。尽管,这对很多租房者来说,或许是好消息,但是,也引发了一些民众尤其是一些房屋出租者的担心:地方政府会对房租进行限价、会深度介入房屋租赁市场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也就意味着房屋租赁市场将会被进一步扭曲,其不良之社会影响,恐怕甚于房租的上涨。对于这些民众的担心,有关部门有必要对房租调控做进一步的解释和界定。 尽管,“房租调控”属于新鲜名词,但也并非什么“洪水猛兽”。从逻辑上说,“房租调控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也确实不假。 “国八条”以及各地的限购令,意在平抑房价,其部分结果就是按下购房需求的“葫芦”,却浮起了租房需求的“瓢”。房租上涨与限购令带来的租房预期增大有关系。不过,“国八条”对限购令的政策后果并非没有准备,近段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持续发力,一方面意在根本改变我国的住房市场结构,另一方面也有降低限购令“副作用”的效果。 房租上涨作为房价调控的结果,政府不可能不管,也应当管,关键是如何管。 调控房租最重要的,不是靠行政命令禁止房东和中介涨价,而是通过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降低出租方的议价能力。这是房租调控的基本路径,也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应有功能。 现在,中央承诺今年要建1000万套,未来5年要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公租房和廉租房将成为主力。如北京的目标就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要占到60%。当政府大量推出低于市场价格的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时候,那么,也就能够有效遏制房租上涨。如沈建忠提到,最近重庆市16000套公租房拿出来摇号,房租已经得到明显控制。 但是,令人担心的是,有些地方政府如果搞不清自身的定位,不按照房租调控规律出牌,就会表现出对一切价格波动“大包大揽”的慌乱之态,走出过度干预市场行为的杂乱舞步。 政府应该给公众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而只要存在充分的市场竞争,房租的价格自然也会充分反映市场的供求。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可以依法严格监管中介,严厉打击不法中介哄抬房租、欺骗顾客等行为,却没有必要对房租高低进行所谓的限价。其实,即使是有这样的调控,往往也是徒劳的,真实的市场房租价格,不会屈从于行政意志。 实质上,我们现在房产调控中的很多措施,并非调控,而是“补课”,是在弥补地方政府过去住房保障工作的不足。房租调控发力的对象不是百姓,而是地方政府本身。 所以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补课”的工夫不够,就用所谓的“调控”来凑。如果,短期之内不能给社会提供大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又要追求短期房租价格下降的政绩,那么,以直接干预租金为目的的“房产调控”就会出炉。显然,这样的房租调控既不符合基本的市场规律,也违背了“房产调控”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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