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昨天(3月8日)上午举行记者会,主题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记者会的主要关注点在消费问题和教育问题,它所透露出的消息是,中央政府承诺在未来五年将扩大消费的重点放在公共服务上。希望在总体上扭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现实,在教育、医疗、社保、交通、供水电、垃圾处理、生态环境等方面促进改革,减少供需矛盾。 基本公共服务其实是基础的社会条件,用以维持经济社会稳定、社会正义,维系凝聚力,保护个人生存权和发展权。它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保障生存的基本需要,比如政府及社会提供就业、养老和生活保障;二是满足尊严和能力的需要,提供基本的教育和文化服务;三是满足基本健康的需要。由此可见,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保、公共就业服务是其主要内容。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一些涉及公共服务现状的信息披露。人社部重申养老金支付不存在问题,否认用社保资金投资保障房,最低工资年均增长13%等。同时,也有媒体称,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18年未实现。从2000-2009年10年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0年累计“欠账”16843亿元,其间还出现倒退。截至2009年,国家财政对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3.59%。 财政对教育投入不足会以令人难堪的细节体现出来,在西部或偏远农村,教师待遇低下,更新缓慢,直接导致教学质量下滑,从而在城乡、东西部之间形成巨大落差。类似的悬殊情况也发生在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总之是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出现了不均衡、不平等格局。而且,这样的局面往往维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变,相较于需求,公共服务的贫乏可见一斑。 因为公共服务的性质使然,能够改变情势的只能是增加财政投入,填补财政欠账,以民生财政大力追赶公共需求。财政部部长谢旭人7日就财政政策和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他说,今年中央财政用在与民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达到10510亿元,比上年增长18.1%,民生支出合计将占中央财政支出的2/3左右。 财政在决定了民生优先的投入次序后,在理论上会提高整个公共服务的供给总量,但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实现服务的均等化。相反,如果均等化的程度不够,或者偏离这个预期,反而会加重地区间、城乡间、不同人群间的不平等地位,扭曲公共服务的性质。这方面的教训很多,从某种意义上讲,现有公共服务不公平、长期失衡的根源就在于配置不均,而不单因为总量不足。 可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会影响到民生财政实现均等化?从中央到地方,在财政预算到执行的过程中,它有可能会遇到什么自私的力量令其改变初衷?公共服务既然来自政府权力对国家资源的使用,公权力的意志自然会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力。公共服务受制于财政,财政则受制于公权。服务均等化的水平与公权的公正程度密切相关,捆绑在一起,两者无法分割。 理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再去想象它的未来,有助于以理智态度对待民生财政的转型之困。记得广州2009年首次公布部门预算时,公众发现9个机关幼儿园每年财政补贴6000万元,每个幼儿均摊2万元。负责部门辩解说是历史遗留问题,翻译成另外一个说法,就是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公共服务均等化能走多远,需要民生财政有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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