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机关透露的最新消息,2010年中央部门预算首次实现向社会公开,全年共有74个中央部门亮出“账本”,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越来越多的中央部门主动亮出“账本”,表明中央层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越来越趋于统一,体现了建设透明、责任政府的坚定决心,是民主法治的进步。中央层面预算公开的大踏步前进,施加给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压力也将越来越大,这对确保将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是大有裨益的,也有利于各部门预算工作科学化进程的推进。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政府部门的预算公开工作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比如,预算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很多应该主动公开的单位还没有公开;预算公开还过于笼统粗放,公众最关心的许多民生项目支出、“三公消费”等仍然无法确知;预算公开过于专业,老百姓看不懂的地方还不少;预算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强,很多单位是人大开完会后才公开,不利于代表的审查和公众的参与;预算公开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目前基本上还是空白,强制公开的威慑力还不够。 因此,我们在看到预算公开成绩的时候,也期待相关部门针对预算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拿出更给力的措施,不断拓展预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此外,很多时候,预算是一回事,执行又是一回事。预算的钱是不是花在预算上了?预算的钱有没有超标或者节余?等等,这些问题,没有决算的公开,纳税人依然是一笔糊涂账,真正的监督、整改、追责,真正的透明政府,就依然是一句空话。因此,财政预算公开很重要,但决算公开更重要。 相比于预算公开,目前决算公开更显滞后,几乎是一片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明确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列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近几年,也不断有人大代表提案“逐步将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但进程缓慢。 无论如何,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是政府应尽的责任,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关键所在。我们不仅期待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有较大的进展,更期待有制度性的约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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