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专委会委员马力在分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关于户籍改革的内容时表示,“十二五”是户籍制度改革最关键的时期,2013年中国城市人口将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当前需要实施普遍的、逐渐走向均等的户籍制度改革过渡政策。她认为,“十二五”期间,通过不断升级产业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财富,解决财力支撑这个最大、最现实的困难,户籍制度必将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重大突破。 以城乡二元结构为基础的户籍制度,是上世纪50年代与计划经济体制同时建立起来的社会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传统户籍制度妨碍劳动力自由流动、影响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弊端日渐突出,户籍改革的压力越来越大。就此,提交这次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这些思路和举措,反映了在户籍改革问题上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态度。 在传统户籍制度下,人们之所以对城市户口特别是大城市户口尤为看重,主要是由于社会保障体系长期薄弱,基本医疗、子女教育、住房、养老等大多数社会保障功能,都需要由一纸城市户口来承担。在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推进户籍改革,就是要大幅度缩小直至消除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在医保、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社保待遇的差距——更确切地讲,要在保证城市居民现有社保待遇不降低并逐年有所提高的基础上,一方面为从农村进入城市的农民(新市民)提供同等的市民待遇,另一方面加大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保的投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的各项社保待遇。随着城乡“二元户口”在社保待遇上的差距逐渐缩小,城市户口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将趋于淡化,户籍将逐步回归到居民户口登记和身份信息识别的功能,户籍改革的目的就达到了。 可见,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密不可分,前者的改革必须以后者的改革作为前提条件。从理论上讲,如果社会保障实现了全国统筹和城乡基本均衡,每个居民都可以带着自己的“社保指标”自由流动,在城市与城市、城市与农村、地区与地区之间,主要通过经济因素对居民流动进行合理调节,户籍壁垒就能够逐渐消解。但是,目前社保不但远未实现全国统筹和城乡基本均衡,而且不少地方和城市的社保基金存在着相当大的亏空,严重制约和削弱了应有的社保功能。 与此相关的一个现象是,近年来一些城市包括大城市的户口出现“悄然松动”,主要原因却不在于户籍改革的“先行”,而在于社保基金亏空日益严重,需要通过增加特定户籍人口,在社保金缴纳方面扩大“开源”。原来,这些城市的户籍人口结构老化突出(比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户籍总人口中比例超过20%),户籍劳动人口出现负增长,户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总额明显减少,需要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越来越多,社保基金的缺口越来越大。于是,这些城市通过扩大居住证范围、实施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等办法,有意识地增加一批素质较高、相对年轻的户籍人口,以增加户籍劳动人口缴纳社保金的数量,增加“人口红利”对城市的贡献。这个现象再次说明,只要城市社保基金充裕,能对市民提供足够的保障能力,或者退一步讲,只要有利于解决城市社保基金的困难,城市户口出现“松动”,户籍制度向前迈出实际步伐,都是比较容易做到的。 所以,推进户籍改革关键要充实社保基金,真正把社保体系做大、做实,使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能够在基本均衡的社保待遇的支撑下,从“二元户口”发展为“一元户口”。为大力充实社保基金,宏观而言,需要像全国人大代表马力分析的那样,通过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财富,增加政府财力,以增加财政对社保的补贴。具体而言,则需要考虑将国企分红、国有股转持、土地出让金、外汇储备等国家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充实全民社保账户。只要下大力气补上社保的旧账,夯实、巩固社保体系的大厦,户籍改革就一定能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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