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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社会管理创新要真正体现和落实“尊重群众、贴近群众和依靠群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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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不是要消灭农村,而是要把农民变为“城外市民”,把农村的公共服务纳入城市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说,成都市目前所做的改革试验具有方向性、前导性意义。
最近到成都农村调研,颇有心得。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转型,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笔者以为,成都的改革试验,在成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有突出表现。
首先,要搞清楚基层社会治理转型的必要性。我们知道如若没有这种必要性,改革无异于作秀;或即使改革,也不会成功。成都基层社会治理转型的核心是发展民主政治,但民主政治并不是绝对地适应于任何社会条件,否则几千年人类历史也不会在近几百年才搞这个制度。以笔者治学体会,民主政治是市场化社会实现公共品供给的一种要求,而自然经济条件下的乡村社会不会产生这种要求。成都市的农村在大多数情形下已经不是真正的农村,而是新兴城区;即使有一部分以农业为主的村落,其产业运作方式也已经高度市场化。所以,与其说成都是在农村发展民主政治,还不如说在城市的新兴城区发展民主政治。自然,这个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其次,产权制度改革是成都实现基层社会治理转型的重要基础。在民主政治之下,公权掌管者固然由选举产生,但只要监督不到位,公权的“含金量”还是有诱惑的。所以,公权的“含金量”越小,诱惑也越小。减少公权“含金量”的一个办法是尽可能明晰产权,压缩公共部门的经营性资产。成都在这方面恰好下大力气做了改革。据笔者了解,成都是全国第一个完成农民土地承包权长期化的城市。在农民对改革还缺乏信任的情形下,他们投入了巨大精力,其工作细致与艰辛实在令人感叹。
第三,为基层社会治理转型解决了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公共支出。目前,成都市给每一个村庄每年平均拨款20万元以上,满足村民社会公务活动的需求和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需要。以笔者的调查研究,依靠“一事一议”的办法来满足当今我国乡村公共事务需求是不可靠的。类似“一事一议”的办法,在古代农村会普遍实行,因为那时公共事务比较简单。我国当代村庄绝大部分已经转型为市场化社会,其中一部分村庄事实上变为城市的组成部分,公共事务比较复杂,应该通过公共财政来解决问题。成都的做法既是必要的,也是正确的。
第四,基层社会治理转型按照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来确立公权产生与运行的原则,符合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成都的村官是农民选举产生的,选举中还引入了竞争机制。他们还建立了村务议事会,其职能多于一般的村民代表会议,并开展经常性工作,实际上成为一个决策机构。村务监督机构也建立起来了,对村庄领导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从各地的经验看,成都的做法有现实意义。因为尽管农民的选票本身对村庄领导人有监督作用,但这种作用只是在三年时间里有效发挥一次,日常监督还是需要一个经常性机构。成都的一些村庄还发明了“五牙公章”,即一枚公章分割成五块,由五人分别掌管;五人共同盖章才有效力。这样做加强了村庄领导人的彼此约束,有利于增强农民对公权的信任。当然,“五牙公章”只是一个形式,待各方面机制健全,公权得到更大信任以后,“五牙公章”也可更替为一般公章。
第五,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转型中重视建立具体规章制度及公权运行程序的确立。公权设立的基本原则确立以后,程序公正就决定民主政治的成败。这方面,成都市也做了十分扎实的工作。各方面的主要工作都有文本规范,公务人员照章办事。这是法制社会的一种常态,理应成为推进的目标。
笔者认为,成都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全面转型的根本特点是,把农村治理转变为城市治理,一方面利用城市治理的既有资源,一方面保留农村治理的传统优势;前者是公共财政的全社会覆盖,后者则是农村民主自治。
当然,这一概括不是来自成都官方,而是笔者自己的观察心得。进一步说,在城乡之间,成都市的做法已经不只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而是实现了“一体化”。今后,被称作“农村”的那些地区,其公共服务在综合水平可以超过城市,但大家面对的体制是一样的。农民就是市民,只不过住在城外,是“城外市民”。城市化是未来中国发展的趋势,不仅十来个都市圈要朝这个方向走,就是传统农业地区也逃不脱这个方向。城市化不是要消灭农村,而是要把农民变为“城外市民”,把农村的公共服务纳入城市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说,成都市目前所做的工作具有方向性、前导性意义。
农村社会治理转型实现以后,如何在此项工作上再上一个台阶?我相信,这个问题具有挑战性。城市治理也需要提高水平,所谓挑战性正在这里。能否在城市社会治理中全面引入民主机制?能否解决城市物业管理的“二政府”问题?能否实现城市规划的法制化、民主化?等等,都值得探索。笔者祝愿成都市在未来有更大胆、更成功的改革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