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高工不如一个机关勤杂工。鉴于此,“养老金双轨制”逐步走向“并轨”乃大势所趋,但如何“并轨”?是“削峰填谷”还是“补短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在全国“两会”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两个高工不如一个机关勤杂工,三个高工不如一个小学教师。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简单来说,“养老金双轨制”的不公平之处主要在于:从退休前的个人缴费来看,企业人员要缴纳养老保险,公务员则不用缴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从退休后的养老金金额来看,企业人员退休金只有退休前工资的30%左右,公务员则能达到90%左右,如果退休前工资相当,那么退休后企业人员退休金只有公务员的三分之一左右。温家宝总理也在近日同网友在线交流时坦言,“同样的学历,甚至是高工、高学历,退休工资都比自己在机关的同学、同行要低,这个现象是不合理的。” 虽然近年来国家一直在通过政策调整改变这种“不合理”,比如,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7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是,“七连涨”远远没有弥合“双轨”悬殊。公平是社会保障的本质和核心,“公平原则”也一直贯穿着社会保障思想发展和制度建设的始终。鉴于此,“养老金双轨制”逐步走向“并轨”乃大势所趋,但如何“并轨”?是“削峰填谷”还是“补短板”?此时,借鉴国际经验,“与国际接轨”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目前很多国家的养老制度,均是在一个无差别的基础之上才有职业差别。比如日本,其养老金制度由三部分组成:以全体国民为对象的国民年金;以公司职员为对象的厚生年金;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年金。国民年金是“基础年金”,所有居民都参加,在此基础上,才区分职员与公务员,才有厚生年金或共济年金。在美国,政府强制执行的“社会保障计划”为全社会提供基本的退休生活保障,然后才是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和雇主养老金计划。 也就是说,即便是发达国家,也没有实现养老金绝对均等,职业差别依然存在,但起码都在一个“轨道”上,起码都有兜底性的基础养老金,至少在基础养老金这一块上大家绝对公平,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抑或是企业职工,拿到的基础养老金都一样,以保障基本生活无虞,体现公平要义。在此基础之上,才有基于职业、阶层、工龄等差别的“锦上添花”那部分。而我们目前是“多轨”并行,差别悬殊,且分属不同部门机构负责,不好衔接。 有鉴于此,一些国内学者曾提出,我国可借鉴国际惯例,把养老金分成“基础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统一由政府筹资,全民一致,体现社会保障均等化、公平化;“职业年金”则由个人缴费,体现职业差别。这样,即便有部分人退休后多获一份“职业年金”收益,也相当于个人投资所得,应不至于招致“双轨制”下的激烈反对。也不会像目前这样,大家都只有一份“基础养老金”,而且有的政府拨款,有的自己缴纳,差别悬殊,拿得少乃至未从政府手里拿钱的人自然心里不平衡。 昨日有媒体报道,深圳市针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的养老机制中,就有“职业年金制度”,以探索公务员与其他职业群体进行养老制度衔接。当然,这只是一个过渡性机制,“养老金并轨”的目标,就是实现无差别的基础养老,如果“职业年金”也能全民化,那就善莫大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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