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近日刊发“国企红利,近2万亿元何处去”的文章,质疑国企红利上缴比例过低,并建议将国有资本收益纳入公共财政。随后,有权威人士表态说:央企巨额利润通过投资转化成了新的净资产,而这些净资产是不可能被分掉的;国企利润是全民的“储蓄”,存在央企,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 “央企储蓄论”,看似有理,实则不然。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企大面积亏损是中国经济改革的核心难题之一。学术界为此展开激烈讨论。以林毅夫为代表的“竞争学派”认为,只要存在竞争,所有制无关紧要,政府所要做的就是政企分开,帮助国企甩掉沉重的社会包袱,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占上风的“产权学派”则认为,国企根本问题是产权不清晰,“全民所有”等于“无人所有”,最终陷入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制度创新是国有企业改革主要途径的思想,要求把国企改造成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1998年十五大提出了有进有退地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要求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明确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只是“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上述改革思路下的央企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也带来了业绩的跃进。通过主辅分离,央企将非商业性的社会包袱剥离,实现了“公司化”;通过债转股和剥离不良资产,央企实现了财务新生;通过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央企完善了公司治理框架;而国资委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全民所有”等于“无人所有”的局面;最后,央企IPO,进一步推动了央企在财务、管理上的优化。截至2010年底,央企资产总额达到24.3万亿元,较2005年增长了131%;净资产9.5万亿元,较2005年增长105%;净利润8489.8亿元,较2005年增长83%,上交税金1.4万亿元,超过全国税收的六分之一,较2005年增长142%。 回头来看,我国央企改革取得的进展主要是在压力下推动的,但时至今日,随着央企盈利状况的根本改观,改革压力自然消解。由此,我们必须对央企改革现状保持清醒认识。 首先,许多央企的利润很大程度上来自其垄断地位,这在金融、电信、电力、石油等行业尤为突出。换言之,央企“光鲜利润”背后的社会成本是巨大的。一方面,央企靠垄断力量挤占了公众的消费者剩余,另一方面央企的垄断降低了竞争效率和经济的创新能力。2010年,仅中移动和中石油的净利润就超过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利润总和。 其次,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央企都得到了政策的眷顾和倾斜。2009年国有银行提供的10万亿元以上的海量贷款,绝大部分贷给了国有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这一现象,降低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率。前段时间,央企屡屡成为地王,既是央企融资优势的体现,也是“玩别人的钱不心疼”的结果。 不错,央企高管工资远低于国际水准,但内部人可以通过在职消费的形式消耗大量财物资源。在现代公司治理文献中,对代理问题的关注点不仅在于管理层报酬,还应包括在职消费,后者在央企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内部人都有占有“自由现金流量”的动力。自由现金流量
(free cash
flow),是指企业在完成所有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后所剩余的现金流量。从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自由现金流量应以分红形式返还股东。但追求自我价值最大化的管理层总想方设法把自由现金流量留在公司,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难度并不大。管理层运用自由现金流量的方式无非两种:或扩大在职消费,把自由现金流量转化为管理费用;或不负责任地投资。第二种消耗自由现金流量的方式更为隐蔽,但从金额上讲危害更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在2001到2009年的8年间增加了1.2倍(其中,央企资产总额增加了2倍)。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央企分红比例过低下的投资冲动之果。 总而言之,央企的“光鲜利润”不能成为央企无需进一步改革的借口,央企作为“全民储蓄罐”更靠不住。 央企虽然实现了上市,但公司治理从形似到神似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笔者以为,央企未来改革应着力于以下四点:其一,赋予董事会在管理层选聘和任免上的真正权力;其二,管理团队实现市场化选聘;其三,国资委逐步减持所持央企股份,用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大对教育、医疗、廉租房等领域的投资,真正把“全民储蓄”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全民福利”。其四,在电信、石油、金融、电力等行业引入更多竞争者,提升竞争效率,还“消费者剩余”于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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