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起,河南省平顶山市把百姓“幸福指数”纳入官员政绩考核,5名干部因为考核不达标而暂缓提拔,所辖一县两区领导班子考核降级。 近年来,除了平顶山之外,也有一些地方将“幸福指数”纳入官员政绩考核。效果如何,其他地方还不太清楚,至少在平顶山,百姓“幸福指数”已经发挥了威力——这些做法加重了民生在政绩考核中的分量,促使官员把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值得鼓励。 不过,也要看到,现在这些将“幸福指数”当成政绩考核指标的地方,均面临“幸福指数”谁来制定、考核什么、能否真实地反映民众的幸福水平等关键问题。 从平顶山“幸福指数”的指标来看,整个体系共分为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存状况和节能减排(生活环境)及可持续发展共5大类16个小项。16项具体指标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科教文卫体事业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权重最大,占比8%;“人均使用住房面积”、“公众安全感”等占权重最小,均为5%。 很显然,平顶山的“幸福指数”侧重的主要是一些物质性的可以量化的指标。如果要考核官员的话,这些物质性数据很重要,而且收入的确对底层民众的幸福感影响很大,如果政府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必将会削弱幸福的根基。但是,我们不能只看数字,尤其是“人均”数字,因为,这样的统计口径无法反映社会资源分配是否公平。社会富有不等于人人幸福,在一个社会公平、正义缺乏的地方,即便很富有,幸福感也会大打折扣。 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网友有关“幸福”的问题时说:“对于幸福的理解和标准可能人们都有不同……我只是说如何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 “四心”——总理的回答重申了这样的常识:幸福也是一种主观体验,幸福不幸福关键还是民众说了算。 因此,幸福指数的设计,固然需要客观的指标,但是,更重要的是,民众的感受与意见在其中必不可缺,而且要有相当大的分量。 平顶山方面称“幸福指数”制度设计的目的,不是向群众宣传“幸福指数”,而是想通过这些指标,检验干部的工作实效。 这可能会带来官员的“幸福政绩”与民众的幸福感受背离。如果一些地方政府的“幸福指数”,考核权不在当地民众的手中,指数设计对民众的感受体现不足,那么,这样的“幸福指数”就很难真实反映民众真实的幸福感,地方官员的政绩也和当地民众的幸福感难以直接相关。 幸福指数是“福利经济学”的舶来品,其一般用来测量民众对幸福的主观感知。近年来,我国有些政府部门也试图引入幸福指数,来测量公权力改善民生的效果,以及民众是否能够有效享受发展成果。这些动机都值得肯定,甚至用幸福指数来考核官员,也没什么问题。不过,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对民众来说,公平缺失对幸福感的剥夺,要远远高于当下“效率优先”所带来的满足感,“幸福指数”倘若只是被用来考核政府官员的效率问题,或许真的跟提升民众的幸福感不太对路。 幸福在哪里?我们相信幸福或许就在温总理说的“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有信心”的地方。一个能让人如此生活的地方,不仅仅是物质富裕,同时公平与正义也应该如大河之水那么丰沛,由此,每一个人都不用担心他的自由和权利,受到任何人和任何机构的侵犯。当下国民幸福感的提升,或许不是依靠一些地方官员对“幸福政绩”的膜拜,而是在于社会制度的维护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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