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要解放思想和科学研究
2011-02-28   作者:周天勇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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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天勇

  未来要较好地解决分配不公问题,要富裕人民群众,重要的是要解放思想,即分析问题和思考办法要从传统的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过去一提起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城乡差距过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思路总是在公有与私有、计划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平与效率这样一些关系上绕圈子,最后得出的方略和对策,要么意识形态味道太浓,原则性太强,在实践中无法操作;要么没有大的和综合性的思路,在小范围和局部点上做文章;要么被误导,没有认清关键性问题,没有针对主要和重要的方面去解决问题。

  要解放思想

  首先,要从“公要多一些,私要少一些”的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有学者,甚至舆论界也想当然地认为,在所有制结构上,公有经济的成分多一些,社会就会公平一些;而私有经济的成分多一些,社会分配就会不公平。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以我从数据入手对东亚与拉美的比较,对国内各地区之间的比较看:国外,越是国有经济比重高和人民群众创业不足的国家和地区,其基尼系数越高,收入分配越不公平;反之,基尼系数越低,收入分配越公平。国内,越是国有经济比重高和人民群众创业不足的省区,如贵州、甘肃等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大,基尼系数越高;越是创业活跃和个体私营经济比重大的省区,如浙江、江苏等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小,基尼系数越低。
  其次,要从“计划要多一些,市场要少一些”的思维定式上解放出来。一些学者认为,是过分的市场经济导致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因此,解决公平需要加大国家计划筹集资源的力量,要用计划的手段对财富进行再分配,进而实现分配的公平。这也是一种错误的看法。从国际比较看,曾经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苏联等国家,财富向权力阶层分配和集中,不但没有较多地创造财富,也没有公平地分配财富。而从国内各地区的比较看,凡是市场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省区,如浙江江苏等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小,基尼系数低;而凡是政府管理方式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市场化程度不高的省区,如东北、西部等一些省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大,基尼系数就高。
  第三,要从“公平重一些,效率轻一些”的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一些学者认为,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解决收入分配公平问题,要放弃效率优先的指导思想,要偏重于公平。这绝对是错误的看法。我们不能牺牲效率去追求公平,一个不讲求效率的社会,必将没有公平分配财富的基础。从下面的分析看,公平的基础看,关键是加大劳动参与创造和参与分配GDP力量,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减少因失业而贫困的人口等等,这要从鼓励创业,调整就业的产业结构,发展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等入手。这些解决公平问题的重大的战略举措,成败在于高度重视创业、企业、劳动和政府管理的效率,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去轻视效率。另外,公平比效率要重一些,如何重呢?如果是政府不鼓励创业,不鼓励人民群众去办企业,如果不鼓励劳动者去努力寻找工作岗位和勤奋劳动,主要依靠国家去给予,结果会似拉美一样,福利压力很大,国家债台高筑,金融体系脆弱,基尼系数反而居高不下。
  第四,要从“片面认为公平主要由政府来调节,并且需要政府包”的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一些专家认为,效率由市场来促进,实现公平主要依靠政府来调节和再分配。这种看法容易使政府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脱离财力实际去分配财富,而居民越来越依赖于政府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忽视了社会自我动力促进公平的积极性。我认为,和谐社会的划分可分为两类:一种是积极的和谐社会。即公民都去积极地创业和创造,都去勤奋地工作,中等收入人口越来越多,因失业而贫困的人口越来越少,在此基础上,政府对高收入人群进行征税,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补助,进而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另一种是消极的和谐社会。公民去创业和创造的积极性不高,失业率很高,国家对企业和勤奋工作的人课以重税,然后去补贴大量的不积极创业和创造的人群,这样的社会,结果必将是创业和企业艰难、财政赤字巨大、债务高企,最终难以为继。“拉美陷阱”的特征之一,就是政府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顾国家财力可能,对选民过度承诺福利,最后由于财力不支,赤字过高,借债过多,导致财政金融和经济动荡和危机,使国民经济跌入了1981―2000年长达20年的负增长和低速增长状态。
  简言之,上述表面上看起来正确,其实是错误的一些理论和思维方式,如果不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不对其反思,如果长期在上述定性的争论上纠缠不休,如不是从经济和社会的内在规律方面务实地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我们在“十二五”期间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和富裕百姓的思路又会陷入传统思维的怪圈之中,结果又会误导解决问题的方向,贻误几年时机,可能使GDP居民分配比例下降趋势不能被控制,并且使城乡和居民间收入分配差距越拉越大,地区间发展越来越不平衡,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还会越来越严重,导致社会越来越不稳定。

  要科学分析和研究对策

  收入分配及财富分布差距的形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通过科学和全面地讨论,基本上搞清楚中国许多年来,形成收入分配问题原因的内在性和多方面性,对于我们对症下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有时,搞清问题的形成原因,比没有搞清楚之前,就着手解决问题,显得更为重要。
  从理论和实践上深入认识收入分配问题的形成原因,从经济学方法看,需要从诸多的方面观察:如需要就现代经济学的要素投入与分配角度,从一个国家要素创造财富的结构与各种要素被利用程度的关系上考察;需要就产业经济学的角度,从生产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的关系观察;需要就发展经济学的角度,从城乡人口变动与城乡创造分配财富的关系,以及农业非农业生产结构与就业及人口结构的关系上考察;需要就价值形成和时间经济学角度,从财富的增值、积累和马太效应等方面考察;需要就公共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角度,从调节收入分配,防止收入分配漏损的方面考察。
  因此,在理论和政策研究界,我们需要对过去分析收入分配问题原因的一些思维方式进行调整。一是要从收入分配问题的一元原因论,调整到综合原因思路方面。如收入分配问题单纯是由工资过低造成,或者由腐败和灰色收入造成,或者由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不到位造成等等,都可能是片面的。比如,不扩大就业,仅提高工资,就会因企业用机器替代人力,而使失业增加;或者在不减少企业税负的情况下,硬性增加工资,可能使一批企业倒闭,使失业劳动者增加,从而使收入分配问题趋于更加严重。再比如,如果仅从反腐败和规范灰色收入入手解决收入分配不公,而剩余在农业中的大量的人口和劳动力,分配日益下降的农业增加值,反腐败再严厉,也解决不了因结构失衡导致的城乡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二是要用多学科综合的经济学方法,从浅层原因讨论,到深层次的内在原因的分析。比如,浅层次认为收入分配就是一个政府再分配的问题,不鼓励创业,不使劳动力充分利用,使劳动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分配财富,全部依靠政府来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将会形成一个无效率,并且福利成本很高的国家;只是往农村投入,但是,不将农村剩余和人口和劳动力转移出来,相对过多的人口分配日益下降的农村和农业增加值,城乡差距永远也不会缩小;结构调整对改善收入分配非常重要,仅仅依靠发展容纳就业越来越少的工业,而忽视能大量容纳劳动力就业和获得收入的服务业的发展,可能重工业、重资本、重大企业的经济结构,本身就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的一个发展模式。
  因此,从上述科学和综合分析的造成收入分配的原因看,解决问题,需要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城乡和产业结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完善财富流动和分配的调节体系,打击腐败,规范收入秩序,防止财富的灰色收入流动和漏损等方面,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和解决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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