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有毒”事件中的当事公司江苏联建科技公司负责人首次与中毒员工座谈,回应员工们的要求,其称不再与中毒员工续签合同,但承诺员工离职后,一旦病情复发可找公司解决。 一个苹果掉在牛顿头上,引出了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但当大洋彼岸的“中毒苹果”砸到国内供应商时,砸出的却是冰冷而坚硬的现实。虽然当事公司已经为中毒员工进行了诊治,并且改善了工作条件,但是当合同被拒绝续签时,同样使我们感受到些许凉意。 这是一次因为苹果引发的职业病案例。到现在为止,“苹果供应商”依旧是夺人眼球的噱头,但谁都知道,除了环境保护上的株连责任,这次因为在不安全环境中工作引发的员工中毒事件,主要还是国内企业在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上的责任心缺失。当然,因为此次中毒事件跟“苹果”沾染上了关系,当事企业是苹果公司的供应商,最终借助“苹果”的名气,而获得了广泛的关注,同时,中毒的员工也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较好地获得了治疗和赔偿,工作环境也有了改善,可是,这得益于“苹果”的幸运,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要知道,撇去“苹果”的噱头,在职业病防治上,在员工工作环境的健康安全上,有多少国内企业的做法仍然是触目惊心,难以令人满意?而即便如“苹果供应商”般出名,员工也同样面临着公司不再续签合同等困境。 员工所关心的三个方面中最关键的恐怕是今后的治疗问题了。虽然联建科技公司说,将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后,一旦病情复发,公司将会负责。但这样的回复显然不能让员工们彻底放松。本来,受到毒害的员工更应该得到一份保障和照顾,这也本应是企业的伦理责任所在,但现在不能续签的合同却困扰着员工,正如有员工所担忧的,“一旦总公司撤资,联建科技将不复存在,那么今后发生的治疗费用又怎能保障?”尽管《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尽管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但显然,一旦职工离职之后,再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必然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成本,而这些规定从纸面到现实,也仍有一段距离,“开胸验肺”困境即是最好的注脚。 一个“苹果”砸出了现实的冰冷。这里既有企业伦理责任的缺失,也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尽完善和软弱无力,以及“一个人的战斗”背后工会组织等的缺席。有关部门当跳出“苹果”的范围来认真审视职业病防治的不完善之处,消除员工维权的困惑与坎坷,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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