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一过,人们心目中的“年”就算过完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也渐渐冷淡。然而,350天后,烟花爆竹又要隆重登场,联系到每年春节期间人们对于烟花爆竹“放还是不放”的争论,仍有必要对烟花爆竹的管理谈点看法。 “过大年,响大炮”,是中国人的传统,无论乱世还是治世,无论日常生活紧张还是悠闲、富裕还是贫困,过年就要过个喜庆,图个热闹。爆竹声声响,那就是过年的标志,听不到炮仗声,那还叫过年? 但是,在人口日渐增多、楼群日益密集的城市和村镇,春节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确实带来许多问题,火灾、噪音、空气污染、人身伤害是最为突出的“四宗罪”。不承认这一点,无异于睁着眼睛说瞎话。 要尊重传统,显然不能简单地禁止燃放,要消除弊端,也不能让人们随意燃放,必须强化管理。 强化管理,首先要看导致“四宗罪”的直接原因。一是燃放人不守规矩。比如在政府禁放的时段和地点燃放,在居民区燃放超大、超响的礼花弹等等。二是烟花爆竹本身有问题。现在的烟花爆竹,体量大、响度大、蹦得高、蹿得远,视觉和听觉冲击力远非昔日同类可比,由此造成的危害也更大。 因此,强化管理应该从两个环节入手。一是收紧燃放的口子。今年元宵节,北京市新增加八类禁放区域,其中包括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当然,出台禁放规定,不能说说就完事,还得严查违禁行为,否则就是纸上谈兵。二是从源头上堵。今年北京顺义区发生因违法燃放超标组合烟花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可见超标烟花爆竹不管不行。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杜绝超标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燃放。 强化管理,离不开管理的细化。燃放烟花爆竹的“四宗罪”,并非全部由超标产品所致,这就得反思现行标准是否合适。过去的烟花爆竹,体量、响度、亮度等指标都不及现在,不也能营造出浓浓的过年氛围?为什么非得追求更大、更响、更亮的燃放效果? 有关部门能不能和企业联手,通过科学实验,制订符合现代社会消防、环保、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生产标准?这件事做起来肯定比较费时费力,不过,相对于消除烟花爆竹危害的全部成本,可能更划算,更显治本之功效。 加强管理,也需要引导人们正视现实,理性思考。在利益诉求多元化、多层面的时代,一味争论“放还是不放”没有意义,泛泛而谈“公众利益”也不切实际。图热闹是公众利益,求平安也是公众利益,此公众非彼公众,大家都是公众的一分子,聚在一起了,只能寻求利益的平衡点。 如今,老百姓比过去有钱了,舍得购买更多、更好、更贵的烟花爆竹,但是,大家应该设身处地想一想“怎么燃放”这一问题。是追求更大、更响、更亮的视听感觉重要,还是避免由此带来的污染和安全事故重要?是适度燃放好,还是过度燃放好? 烟花爆竹好比动物园的老虎,只能关在笼子里供人观赏。现实的选择,是大家各自退让一点,协助政府部门把烟花爆竹关进“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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