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积极回应民意,对原草案中纳税额度作出大幅度调整,降低了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 税额幅度的调低令大部分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回顾车船税法草案所走过的历程,会发现车船税法的制定、审议过程有两个特点:其一、相较于以前的条例甚至暂行条例,车船税法是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来征税,这是向着税收法定原则迈出的一大步。 其二、车船税法草案在审议过程中较多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去年10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车船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并全文公布了草案内容,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草案,大多数车主的税收负担将会加重。草案内容一公布,舆论哗然,在一个月左右时间内,民众提出了近10万条意见。其中一半以上意见认为,应当降低税额。 难能可贵的是,对这样的民意压力,立法者做出了积极回应,进行了顺乎民意的修改。这两点值得今后立法时借鉴。吸纳民意的前提,是让民意充分表达。 实际上,民意在立法过程的作用还可以更加凸显。更为合理的做法是,从一开始,就敞开一些渠道,让民意充分地表达,并被融入到法律草案中。当涉及到税收立法的时候,更应如此。 税收立法与其他领域的立法,原本是有区别的。其他领域的立法,经常是授予民众某种权利或者利益,或者规定某种行为模式,民众对此的敏感度相对较低。税收立法却与此不同。税法是要直接从民众的口袋里拿钱,这就需要获取民众充分的理解——没有人愿意不明不白地交税。获取民众理解和支持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立法民主的方式,在制定税法的时候就进行充分的沟通、征求他们的同意。 在这一点上,立法机关应当区别对待税法与其他法律。其他法律,比如物权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可能涉及诸多专业技术问题,所以,有必要由专家先起草法律草案。但税法没有太多专业性,说白了就是政府准备征多少钱、怎么征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更多地应由政府与民众之间讨论决定。既然是这样,从政府具有立法意图的那一刻,就应当让民众介入决策过程,民众也完全有这样的能力。 那么,民众如何参与?最好的办法是,立法机关提前公布税收立法的意图,让民众透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充分表达意见。然后,立法机关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法律起草委员会,其中既有政府财税部门官员,也有专家,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一些非官方的企业和民众代表。由这个委员会起草法律草案,提交立法机关。立法机关进行初步审议后,再向民众公开征求意见。 也就是说,在目前的立法程序基础上,可以设立一个前置性预备程序,在这里,就让民众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并将其融会到法律草案中。假如有这样一个程序,提交给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与民众的希望之间的差距就会较小,在后续的立法环节,也就能够顺利通过,避免大幅度修订。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税法来说,民众从一开始就参与立法过程,让法律能够获得较高程度的民众的同意,这有助于减轻民众对即将开征的税收的痛苦感。期待今后不只是车船税立法,其他税种的调整或开征也充分尊重民意和民众的权利,交由人大按照立法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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