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报道,关于央企高管的薪酬,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称,央企领导人的收入对于国资委来说,对于监事会来说是非常透明的,是没有问题的,需要的话,可以向社会公开。 正当媒体披露带有垄断性质的央企赚获巨额红利而上缴国库却甚微时,作为央企的总管家国资委以这种方式出场澄清,并以这样一番言论示人,令人“旧郁添新闷”。让央企高管的钱口袋成“玻璃袋”,不是国人需要,而是国法要求。因为,央企是全体公民的,不是央企高管与职工的。 笔者认为,央企的高管和员工,是纳税人请来管好与用好国有资产的忠实公仆。如果公仆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发放情况成谜,动辄自定一年数百万年薪或变相中饱私囊,当然是失职和渎职。国资委当家人有一句话说得对,当前央企是行政化管理,是半市场化管理形态;央企高管既拿高薪又要当官,世上爽事均沾了。如此,说央企高管薪酬较低,就有些撒娇了。 金融、电信、烟草、石油、电力等重点强势国企,无一例外是以垄断公共资源的姿态出现的。这注定他们享受着国家的各种扶持和优惠,实质上便是倚靠着“皇粮”无风险度日。加之人事任免沿袭着行政任命制,这些重点国企高管做的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所以,央企高管不仅应该公开工资收入,还应该公开诸如过节费、职务消费、住房情况、公车配备、公款出国等子项。要遏制当前一些带垄断资源的国企的工资与福利支出乱象,须尽快剥离国企高管人事委任制中的“非市场化元素”,以法制建设为切口,对高管薪酬的决定程序彻底进行公开、公正的变革,并改变目前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行政考核办法,大胆引入第三方全程审计监督机制,这已是不得不改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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