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徐家汇即将挂牌上市。作为该公司第十大股东的文化界名人余秋雨,也有望借徐家汇的上市,身家轻松过亿。 余秋雨成为徐家汇的大股东,是管理部门清理职工股的结果。早期的投资者都知道,每一家上市公司在上市时往往都存在职工股,职工股让上市公司的普通职工分享了公司的成长,合情合理,但后来职工股被作为一种腐败的筹码用来换取上市的资格,最典型的事件是大庆联谊事件。于是,1998年11月,中国证监会作出决定,停止发行职工股,并且规定,凡是有职工股的企业必须清退以后才能上市。 那么,是不是上市公司取消掉职工股,把原本属于上市公司职工的股份转让给与公司八竿子打不着的余秋雨、张秋雨、李秋雨等人,资本市场里的腐败就少了呢?未必。在大量的原有职工股被转让的过程中,更容易滋生腐败。我们可以看看创业板的新上市公司,很多公司在发行前有大量的保荐机构关系户突击入股,这种突击入股比职工股隐藏的猫腻更多。事实上,由于IPO潜在的暴利诱惑,潜伏于突击入股利益链条的寻租者远不止券商直投。即便取消了职工股,在新股发行环节,依然存在权力的寻租行为和空间。认为取消职工股并把职工股转让给余秋雨们的做法可以减少资本市场腐败,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职工股曾经成为腐败的筹码,就把职工股取消掉的做法更是因噎废食。上市公司的高管可以持股,为什么职工就不能分享?这不合情理。为了徐家汇公司发展辛苦工作的职工如果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那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余秋雨又凭什么成为徐家汇的大股东呢?这样做的最大错误是不公允、不公平、不公正,资本市场的基础原则是“三公”,缺失了“三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所以,尽早恢复职工股在上市公司中的激励作用,让职工股合法、合情、合理地回到上市公司,或许是正确的做法。至于腐败问题,唯有严惩的利剑才能让权力寻租者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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