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中国城市化进程正式启动。农民进了城并不等于就是城市化,只有等他们变成了城市居民,城市化才算真正完成。因此,就我国而言,真正的城市化至少包含以下四条标准:
一、工作在城市。农民离土不离乡不是城市化,只有他们离开农村,走入城市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城市化才算开始。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先后进入城市从事各种工作,他们被统称为“打工一族”或“农民工”。农民进城迈开了城市化的第一步。
二、在城市安居。即拥有独立且固定的住房,或买或租。安居乐业是人生的起码要求,有了独立且固定的住房才能成为城市居民,否则都是居无定所人员,即使有暂时的栖身之地也谈不上是城市居民。
三、拥有城市户籍。户籍在中国的重要性大家都很明白,因为它和医疗、保险、教育等各种福利待遇高度相关。一个在城市工作、拥有固定住房的人,如果他不拥有所在城市户籍,那么他仍然是个边缘人,因为他享受不到这个城市居民所应该享受到的各种社会福利和待遇。现在人们之所以说我国的城市化是不彻底的、残缺的城市化,就是因为为数众多的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工作的人,他们一无住房、二无户籍,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因此,这样的城市化是非常不完整的。
四、家庭在城市。一个人如果他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也有自己独立且固定的住房,同时还拥有城市户籍,但是他的老婆、孩子仍然生活在农村,那么这种城市化仍然是不彻底的。只有一家人能长久团聚在一起,共同工作、学习和生活在城市,这样的城市化才是我们最终期盼的城市化。
中国城市化现存的问题和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
一、房地产行业畸形发展。随着大量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城市住房需求急剧上升,在国家保障性住房供给严重缺乏、买卖土地成为政府重要财源的形势下,城市住房价格便一路扶摇直上,使众多想买房者只能望房兴叹。我们不能说城市化必然导致房地产行业的畸形发展,但是在中国目前这种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构架下,房地产行业脱离正常发展轨道呈现一片乱象可以说确实有一定的必然性。
二、公共产品和服务严重短缺。由于我国城市化并非真正的城市化,它不是一个系统的推进过程,而是采取劳动力转移先行的方式进行的,这就必然导致这样一种结果:医疗、教育、交通、住房等一系列公共产品和服务严重短缺。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性,也积累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矛盾。这方面所付出的社会有形和无形成本都极为巨大。
三、农业耕地被无序侵占。城市化必然导致城市规模的扩大,而城市规模的扩大是以土地占用为前提的。一些当政者出于政绩考虑,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做出种种超越法律法规的事情,最典型的除了强制拆迁外,就是对农业耕地的非法占用。我国虽然有所谓的18亿亩耕地红线作为底线在坚守,但实际上现有耕地究竟还剩多少谁也搞不清楚。耕地面积不能保证,我国粮食供应也就必然存在隐忧。
四、城市病日益加剧。农村人口大量向热点城市转移,使这些城市实际容纳的人口远远超过其能够容纳的人口,于是便导致一系列问题,如交通难、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等等。城市病的加剧增加了居民的生活成本、降低了居民的幸福感受,带来了很多负面后果。
五、农村衰败。随着大量青壮劳动力走向城市,许多农村只剩下老人和小孩,结果不仅农田荒废,原有的家庭养猪、养鸡等事业全面消失,而且留守儿童也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老人的抚养更是落空。农村生活因为中坚力量的离开而缺乏应有的气息,给人以强烈的衰败感觉。
近两年多次出现“用工荒”,实际上这种现象已向我们表明:劳动力单兵突进式的城市化已难以为继,彻底的城市化成为人们共同的期盼。而要想使城市化走向彻底和完整,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必不可少:
一、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人绝大多数收入有限、购买能力弱,想他们都能通过购买商品房以解决自身居住问题是很不现实的。根本的途径是在政府的直接推动下,大力进行保障房建设。可以说,没有足够的保障房供应,所谓的城市化必然是不完整的。因此,要实现真正的城市化,政府必须首先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商品房的调控虽有必要,但不是主要的,这方面政府的责任应该是尽量把地价降低。否则都是舍本逐末。
二、加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我国政府是个非常富有的政府,因为每年的财政收入都极为可观,但问题是财政资金用于生产建设和行政事务的过多,而用于民生福利的过少。针对这一问题,把更多财政资金转向民生,增加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就成了急迫之举。目前通过严格控制户籍的方式来应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严重短缺是一种非常消极的、无奈的方式,需要尽快加以改变。
三、城市发展要整体规划、有序进行。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差异化严重不足,高度的同质化一方面使各自的优势难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吸引和稳定相关人员。一个城市在规划发展时一定要先找到自身的特点,然后再据此进行功能定位,如此,不仅能大大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而且还能吸引到相应的人员,这些人员一旦进来后就具有高度的稳定性,不会轻易地向其它城市进行流动。人员稳定了,他们就会有长期的考虑,住房、户籍等问题也就成了必须解决的问题。城市发展能够根据规划有序进行,还能使非法侵占农业耕地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控制。
四、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员的流向。我国农业人口在向城市转移时完全是依靠个人的感觉,政府在这方面的引导作用严重不足。实际上,我国经济发展是有整体布局的,为了更好地实现这种布局,就需要为其匹配相应的人员,因此,对农业人口流向城市就应该有一套完整的指引方略。这对于农业转移人员本人、吸纳这些人员的城市和相关企业都是有好处的。就转移人员过多的农村来说,实行集镇化,将留守人口适当集中是可行方式。与此相配套的是要解决好农村宅基地自由有偿转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