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被科技部公开撤销了昔日获得的国家科技奖项。 其实早在2007年底,西安交大6名老教授就已经对此项奖的主要领衔者李连生在获奖项目中存在造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进行拼凑和包装等严重学术不端问题,联名进行了实名举报。而且,举报者还被造假者李连生等人以名誉侵权告上法庭,并经过两年多的漫长诉讼。此时才迎来了科技部的一纸撤销获奖文件,恐怕正义太过于姗姗来迟了吧。 通常来说,对违法行为,人们总是先诉诸行政执法查处,最后在走投无路之时,才可能走向法庭,这不仅是因为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且,司法处理时间漫长且成本高昂。对于学术问题来说,最好的裁决地方也不是法庭,而是高校、科研院所的学术委员会,因为,即便是通过法院来处理,最终也要依赖于权威的专家、学者的判断。在这一科技造假事件中,我们看到具有学术执法功能的相关部门不主动查假,居然任由造假者将举报人告上法庭。 且看校方是如何处理当初的举报:先是2008年2月26日,西安交大有关领导见到举报人,称学校地处西北,学校科技排名比较靠前来之不易,希望大家慎重对待,同时希望不要激化矛盾。后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投票,李连生等人造假的行为没有定论。直到2009年4月,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才正式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调查李连生等人问题。正是校方的这种迟缓与暧昧,才让造假者敢于上法庭反戈一击举报人;也正是校方的这种迟迟的不作为,才让举报人在法庭上不得不与造假者消耗时间、金钱与精力,进行持久战;还是因为校方和有关部门的纵容,才让2005年的造假获得的奖直到2011年才被撤销。 通过漫长的较量过程得来的正义,让举报人心灰意冷,今后可能权衡成本与收益而不再举报,更让围观的公民看不到学术机构和国家有关部门严厉惩治学术造假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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