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并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而在过去一个时期,我们曾着重讲转变经济增长方式。1995年制定“九五”计划时,中央首次提出要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再次强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那么,经济发展方式与经济增长方式这两个概念以及相应的两种转变是什么关系呢?有的学者认为,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意味着放弃了原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提法。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不符合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本意。 在过去的经济学论著中,曾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当作内涵相同的概念来使用。但后来人们从经济实践中发现,有些国家GDP增长了,经济社会却并未相应发展,结果出现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贫富分化严重、社会矛盾加剧等问题,导致了“有增长而无发展”的情况。于是,人们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作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区分开来:经济增长是指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经济发展既包括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也包括人们物质福利的改善,还包括环境质量的提高等。可见,经济发展比经济增长的涵义更丰富,而经济增长则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以此推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应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和前提。中央提出和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不是取代更不是否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因为经济增长方式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不可能转变,只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容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更丰富。党的十七大报告既讲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提及转变增长方式,特别指出我国“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显然,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任务还须继续落实。 人们讲经济增长,主要是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而言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概括地说就是要使生产力发展由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转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高质量、高效益。经济发展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则包括更丰富的经济社会内容,需要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发展相统一的角度来认识和把握。如果仍然主要从生产力的角度来研究和论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然是不够全面和科学的。当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包括生产力发展途径与方式的转变,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可持续发展等。这些内容非常重要,但只重视这些内容是不够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包括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内容,比如教育的发展与普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居民医疗保健以及防止和消除两极分化、重视人的全面发展、走共同富裕道路等。可以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走科学发展道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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