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今年春节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全国旅客运量预计将达到28.53亿人次。尽管中国近年来铁路、公路等运力大大提升,但一年一度的春运仍然“一票难求”。清华大学蔡继明教授建议实施2亿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使得农民工每年享有7至10天的休假,以分解春运压力。 关于带薪休假的问题,蔡继明教授的“建议”并不新鲜,《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早有明确规定。但是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在金融风暴期间,甚至有政协委员建议,暂停执行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理由是“饭碗比福利更重要”。带薪年休假的现实语境并不乐观。 从理论上讲,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一旦落实,既可节约社会资源,创造更多社会价值;农民工也可自主选择休假时间,错开春运高峰。但是再好的规定,还要靠人去执行。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知易行难。要让农民工年休假规定真正落实,还有一些制度性障碍、观念上的阻力。推行带薪休假,还存在者劳动者权利的瓶颈问题。从当前劳资双方的供求关系与权利地位博弈能力来看,除了国有企业以外,其他企业未必能认真落实带薪休假。不说农民工的休假权利无法保证,就是很多白领阶层也未必敢找老板要假期。 现在,多部法律法规为农民工争取带薪休假话语权提供了保证。但是,要真正落实农民工的带薪休假权利,除了法律保证、营造舆论氛围外,执法部门强势维权与工会组织建设,十分重要。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利也要落实,还要克服带薪休假制度时间分散,单位工作安排与执法部门取证困难的问题。 一句话,带薪休假制度的效力来自于政府的执行力。一旦相关法律制度生效,相关部门就要升帐理事,一方面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违规用人单位,另一方面还要认真受理举报,做到件件举报有回音,谁违规就处罚谁。惟其如此,法制建设才有意义,不至于让农民工的带薪休假权利成为画饼,让专家教授把老制度当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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