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和民俗,不应对立
2011-02-09   作者:陶短房(旅加学者)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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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烟花爆竹是“准燃”还是“禁燃”的争论,每年春节都几乎与鞭炮声相始终,成为又一道“传统民俗”。
  支持燃放的一派,大多认为放鞭炮是春节习俗和中国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禁止,对副作用应通过加强管理找出路;主张禁燃的一派,则认为传统都有精华和糟粕之分,该扬则扬,该弃则弃,既然鞭炮燃放好处不多,坏处不少,就该坚决禁绝,“禁燃”是最好、最彻底和最有效的管理方式。
  那么,烟花到底该不该禁?烟花之惑,究竟是民俗问题,还是管理问题?
  尽管中国是火药的故乡,但现代烟花却并非“土产”,古代所谓“爆竹声中一岁除”,是真正意义上的“爆竹”——把竹子扔进火堆里听响,既然“爆竹”的老民俗,能被放烟花爆竹的新民俗所替代,只要老百姓愿意,社会认可,把燃放烟花这个不算老的民俗改掉,原本也是可以的。
  问题在于,既然是“民俗”,是大众的兴趣和爱好,其存废就该由大伙儿说了算,而不能“一票否决”。国外类似的“不妥民俗”其实也不少,比如西班牙的奔牛、美洲一些城市的“天体海滩”,或存或废,大多由民意表决说了算。在北美不少地方其实也有放烟花爆竹的民俗,只不过是在万圣节,但不同城市规矩不同,以温哥华为例,相邻的几个街区,有的可以在自家院中燃放,有的只许在几个指定地点,有的索性全区禁燃,是禁是准,是紧是松,都是通过民意机制表决决定的。放烟花本就是个助兴项目,不是大是大非问题,各城各区情况不同,三教九流意见不一,不妨把这个话题交给各地,让民意去决定这一民俗的扬或弃。
  烟花本身并不是管理问题,但燃放烟花引发火灾、污染、伤亡和损失,那就实实在在是管理问题了。但倘若将“加强管理”简单解读为“禁燃”、“限放”、“专卖”或提价,则有转移目标、推卸责任之嫌。事实上,专卖、提价等措施,其效果并不理想,一些城市因专卖烟花价格畸高,导致非法烟花爆竹交易盛行,反倒使事故增多;一些地方哄抬烟花价格,让燃放成为少数富人、单位的斗富游戏,不但有碍社会公平,且对减少污染、增加安全系数并无帮助。
  再说,火灾也好,污染也罢,都并非只有烟花爆竹才能引发,也更不是只有过年这几天的硝烟才造成。口口声声说“烟花爆竹导致污染增加”的城市,在禁放烟花爆竹的绝大多数日子里,又能看到几个蓝天?
  由此可见,管理问题确实存在,但这是一个普遍性、总体性的问题,消防安全、空气治理、环境保护,都是现代城市综合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理应常抓不懈,有备无患,如果一座城市的治污能力足以应付早晚高峰的汽车尾气,那就应该足以应付春节几日的硝烟;倘消防能力足以扑灭烟头、烧焊引发的高层火灾,那也就应该足以应付节日烟花造成的祸端。管理和民俗,不应是对立的关系。
  节日烟花是否该禁是民俗问题,应否革除,该交由社区和城市的主人——居民来表决决定,当大多数人认为燃放烟花有害无益、节日气氛无需炮声烘托时,这个民俗也就到了无疾而终的时候。至于有关方面,则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加强城市管理机能上,这个“管理”并非指对烟花爆竹制订更多“规矩”,而是在消防、环保、应急救护等城市基本职能方面切实提高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灭患于顷刻,不论这“患”是因为烟花爆竹,还是别的什么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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