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逐步将市场机制引入初次分配领域,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与此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如劳动者收入增长较慢,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等,引起人们强烈关注。分配问题解决不好,发展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严重时还会因消费能力不足而使发展动力衰减,影响经济发展;因贫富差距扩大而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现在正当其时。
造成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历史因素,又有市场因素、制度和政策因素。
从自然条件来看,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比较大,有些地方土壤肥沃、气候良好,有些地方土地贫瘠、气候恶劣。自然条件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自然条件差异是造成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不同的原因之一。
从历史发展来看,一方面,不同发展阶段对各个行业的发展需求不尽相同。总体来说,行业发展遵循着从低级的以自然资源开发和简单劳动为主的行业向高级的资金密集、科技密集、人才密集行业发展的规律。不同行业发展快慢不同,其从业者收入水平就不同。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也有少数人钻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法律和制度还不健全的空子,通过不正当手段积累了财富。同时,在特定历史发展阶段对一些区域和行业实行的倾斜政策、城乡二元结构、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三轨并行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收入分配不合理和收入差距扩大。
从市场机制来看,一方面,由于人们所拥有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存在差异,因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必然会造成收入差距扩大。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使得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参与市场竞争、参与收入分配,进而造成竞争环境的非公平性,从而引发收入差距,比如行政性垄断、劳动力市场流动壁垒等。同时,资本的逐利本性尤其是投机行为也会强化财富的累积效应,拉大收入差距。应当看到,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市场机制作用下形成的收入差距能够激励人们积极奋斗,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会造成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并会形成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需要进行调节和矫正。有鉴于此,我国目前应重点治理市场分配领域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不合法现象。
从制度和政策来看,一些不完善的方面和因素会引发或加剧收入分配问题,比如制度规则不完善、执行和监管不到位等都会影响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这方面的问题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避免的。具体来说,在初次分配领域,如果改革和宏观调控不到位,造成资源配置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就会影响正常的收入分配;如果没有建立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就难以有效缓解收入差距扩大和分配不公问题。在再分配领域,如果税收制度不健全、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就会造成收入分配调节不力。在第三次分配领域,如果相关机制不完善、社会氛围不浓厚,就会影响其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先富群体快速扩大,社会各群体收入都有较大幅度提高,为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奠定了一定基础。但同时,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不公平感增强问题突出。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对于收入分配问题,过去解决可能不具备条件,再晚解决就可能错失很多机会甚至导致问题积重难返。因此,现在解决正当其时、势在必行。
收入差距过大影响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主要表现在影响居民消费能力,造成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主要靠“三驾马车”即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来拉动。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消费需求是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潜力。根据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人们越富有,消费倾向就越低。如果收入差距过大,就会严重弱化居民的消费能力。因为低收入阶层虽然消费倾向高,但没有消费能力;高收入阶层虽然有消费能力,但消费倾向低,从而造成整个社会消费需求不足。消费不足,经济增长就缺乏内生拉动力,就难以通过消费升级和消费热点的形成拉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社会经济发展。
收入差距过大影响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发展。主要表现在引发社会公平问题,导致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突出,妨碍社会和谐稳定。收入分配失衡导致的社会情绪积累,容易使人们形成认识偏差,影响人们奋斗精神的发挥以及对共同富裕目标的认同。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社会阶层分化,使各种利益群体之间产生矛盾,引发社会冲突,甚至导致社会动荡和社会危机。因此,我们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收入分配问题涉及面广,既是民生问题,又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要调整既有利益格局,又要兼顾发展和稳定;既是分配领域的问题,又须行政、市场、立法、司法等多方面配合,因而成为目前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和重点。
党和政府对收入分配问题高度重视,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调整分配关系、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比如,在初次分配领域,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在再分配领域,全面取消农业税,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教育等社会救助;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等等。其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低保标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等措施,都起到了很好的“提低”效果;重视改革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发展科技事业、鼓励自主创新和自主创业、着力提升低收入者的素质和能力等,都是“扩中”的有效举措;限制垄断企业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则是“控高”的有效举措之一。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些都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指明了方向。当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综合运用三个条件: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健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较为雄厚的基础;二是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问题具有强烈的社会共识,可以转化为推动改革的势能;三是我们可以发挥后发优势,借鉴国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努力做到别人“吃一堑”、我们“长多智”。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其中政府应起到主导作用。具体来说,政府可以在以下几方面着力:在初次分配领域,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以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统筹城乡发展,不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再分配领域,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收入分配的透明度。在第三次分配领域,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通过税收优惠予以鼓励。
应当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不是一个文件、一个政策的出台就能解决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国家、企业、居民的关系,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关系,高、中、低收入群体的关系,进而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收入分配机制,加大收入分配关系调整力度。只要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通过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就一定能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