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根据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结合国内国际形势的新变化,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今后5年的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建议》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强调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并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出了专门论述。这为我国林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林业战线应深刻理解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建议》精神,充分认识林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好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加快建设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贡献力量。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战略地位。2009年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进一步确立了林业的“四个地位”: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明确赋予了林业“四大使命”: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这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林业的最新认识成果,深刻揭示了林业在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良好需要发挥林业的主体作用。林业是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保护人类生存基础、拓展人类发展空间。加强生态保护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我国生态状况脆弱,森林资源整体生态功能较低,土地沙化、石漠化严重,水土流失造成土地质量下降并对生物多样性形成威胁,天然湿地剧减直接影响淡水资源安全。推动科学发展,必须提高我国生态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就要求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主体作用,加快构筑国土生态安全屏障。
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需要发挥林业维护资源能源和粮食安全的重要功能。《建议》提出,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加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木材及林产品需求一直呈刚性增长,耕地稀缺已成为我国粮食增产的最大制约,石油资源供应严重不足。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生物量占全国陆地植被生态系统生物量的70%,有46亿亩林地和丰富的木本粮油树种,森林是仅次于煤、石油、天然气的第四大能源。大力发展林业,对于优化经济结构、维护国家资源能源和粮食安全具有战略意义。
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充分发挥林业促进就业和增收的巨大潜力。《建议》要求,扩大就业和增加劳动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我国现有林地面积是耕地面积的2.3倍,林地的开发潜力巨大。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现实选择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充分挖掘林地潜力,积极发展林产品加工业、森林旅游业等,促进农林牧副渔协调发展,对农民就业形成“磁吸效应”,对农民增收形成“倍数效应”。近年来推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显著促进了农民就业和增收,直接惠及近3亿农民。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增加森林碳汇、提升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我国实现科学发展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森林是陆地最大、最经济的吸碳器,木制林产品是重要储碳库,林木生物质能源可以部分替代化石能源。近年来,我国持续大规模开展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增加碳储存,取得了突出成绩,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积极建设生态文化。《建议》提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生态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积极建设生态文化,可以引领全社会学习生态知识、树立生态道德、践行生态文明,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是生态文化的重要载体,林业在生态文化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积极作用。
“十二五”时期,林业既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又要自觉担负起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任,更好地服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为此,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把实现“双增”作为核心任务。我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向国际社会作出了“大力增加森林碳汇,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的“双增”承诺。“十二五”时期是落实“双增目标”的关键时期。必须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为实现这一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作为重要途径。紧紧围绕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使造林绿化在保持较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造林质量和森林质量,使林业产业建设在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科技创新,使建设机制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把改善民生和兴林富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林业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努力提供更丰富的生态产品,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吸纳更多的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改善林区民生,加快林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推进重点改革的同时深化配套改革,进一步激活集体林区发展活力,解放林业生产力;积极创造条件启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突破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林业发展注入活力。
坚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要内容。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提高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努力构建既符合我国林业实际又符合国际规则的全国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体系;稳步推进林业议题国际谈判,为缓解我国在工业能源领域的减排压力拓展空间。
认真落实建设现代林业的重点任务
实现《建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各级林业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在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升林业质量效益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方面作出新贡献。为此,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任务。
建设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以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为带动,以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重点,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强化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构筑东北森林、北方防风固沙、东部沿海防护林、西部高原等生态屏障,形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保障体系。
建设林业产业体系。以《林业产业政策要点》和《林业产业振兴规划》为指导,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森林资源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惠民惠农产业,大力提升林业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我国由林业产业大国向林业产业强国转变。
推进生态文化建设。认真抓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城乡绿化美化步伐,不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建设。加强生态文化产品创作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观念。
改善林区民生。在深入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加大林区医疗卫生和道路、安全饮水、供电、供暖及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林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托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创造就业岗位,发展林副特产品,提高林区职工和林农收入。完善林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林区人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深化林业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明晰产权步伐,通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健全服务,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推动国有林区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强化林业科技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林业创新能力。加快林木良种化进程,夯实造林绿化的质量基础。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切实提高森林质量。
完善林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林业生态建设投入保障制度,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健全林业补偿补贴制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推进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完善中央财政对林木良种、造林、中幼林抚育等补贴制度,完善林业贴息贷款、森林保险、林权抵押、税费优惠等金融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发展林业。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和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强化林业发展的人才保障、技术支撑和制度基础。实行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新机制。扩大林业对外开放,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