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就网络版权保护问题接受了人民网视频专访中特别提到,对于百度文库涉嫌侵权事件,文著协等将引用新颁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款,在适当的时候提起诉讼,不但追究百度的民事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不是《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出台,我很难想象文著协的负责人会有这样的底气。互联网的事情用互联网的方式和法律解决,这是很久以来互联网人的一个愿望,而今,这个愿望有可能在百度文库事件上实现。在笔者看来,如果百度文库继续它的无赖加强盗逻辑,那么,也许中国互联网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针对百度文库的集体诉讼已经在所难免。 如今被侵权、不得不维权的人是百度文库的“鱼肉”,表面上的既得利益者也有可能成为百度文库的刀下冤魂。别以为你每天免费阅读着百度文库提供给你的免费文章,以为自己成为互联网资源共享的受益者,完全不管那文字的作者没有得到一毛钱的版权费用,事实上你不自觉中成了百度文库“没本钱买卖”的“托儿”——百度文库借众多读者的点击量赚取着对普通读者来说是天文数字的广告费。更为严重的是,假如某一天读者成了作者(这在互联网已经不是新鲜事),你较为出色的文章很快就会被百度文库收录,刚开始你也许会很兴奋——能被百度瞧得上也不错,可是,久而久之,你会有一种被强暴的感觉。那时,你还会得意洋洋吗? 现在看,不单是那些有大名气、小名气的作家要向百度文库讨个公道,即便是一些喜欢在网络间“涂鸦”的普通网民,也应该向百度文库要个说法的。记住,我们普通网民也是版权人,我们的权利同样神圣不可侵犯! 除了个人,依赖版权生存的出版社、报刊杂志、文化公司甚至网站已经面临“华山一条路”的绝境。百度文库的运营模式已经堵死了几乎所有和文字有关的机构的生存道路,留给他们的只有一条路:在百度文库的肆意吸吮中缓慢地死去,最好的结果是成为百度文库的附庸,但那也得看百度文库是否高兴。事实上,绝大多数出版机构是没有认识到百度文库这种经营模式的危害的,但如果给了百度文库足够多的时间的话,百度文库在文字上的畸形垄断必然形成——不花一文钱拥有几乎所有的汉语文章。在网络的冲击下,传统的文字机构早已难以为继,而新兴的网站又有可能受到百度文库的挤压,难道这还不值得警醒吗? 版权人、版权机构的受损是阳光下的,但整个国民素质的受误导却是很多人难以体会的。今天,在百度文库鼓励网友上传的政策下,诸多网民已经习惯了给百度义务帮忙,殊不知把别人的作品上传到百度文库替百度文库牟利完全是担任了“盗版助理”的角色,百度文库随时会把责任推给上传的网民,你们,得到了积分,却充当了替罪羊。在没有出售文字作品的掩盖下,百度文库让很多人混淆了盗版的概念,不自觉地支持了盗版,这对国外日趋好转的版权形势来说,完全是再开历史的倒车,逆历史趋势而行。毕竟,正版化才是中国乃至世界的大趋势。面对百度文库在事实上对国民的误导,政府相关部门是应该仔细思考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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