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不能总靠发改委处理
2011-01-27   作者:舒圣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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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发改委价检司介绍,家乐福在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多种价格欺诈行为。目前,国家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家乐福玩价签戏法欺诈消费者,这样的报道再次点燃了人们对于这家法国超市的民族情绪。因为媒体的调查报道主要是针对家乐福在全国各地的门店,发改委的调查核实又是针对该媒体报道,最后的责成处罚自然也就主要是针对家乐福超市。但是,稍许理智的人都知道,这样的情况绝不可能只是在这家超市发生。换言之,大型超市利用各种隐晦方式欺诈消费者,未必就不是一种未受应有关注的普遍现象。
  将关注视角局限于某家超市,尤其是往民族情绪上牵扯,而不能直面大型超市的经营信誉问题本身,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偏题。经济利益面前,商人首先始终是商人。当我们超越家乐福超市的符号意义来看问题,就会发现:即便是像家乐福那样的全国连锁大型超市,其经营信誉一旦脱离有效监管,同样是不可靠的。为什么会这样?超市缺德固然是可恶的一个方面,监管缺失更是可怕的一个方面。
  发改委直接处理某家超市的价格欺诈问题因少见而显得偶然,最高区区50万元的罚款对这些大型超市而言亦不过蜻蜓点水,很难说会产生多大多长久的威慑力。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是:像家乐福这样的大型超市玩价签游戏搞价格欺诈,各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之前是否接到过投诉?为何长期存在的此类问题一直得不到处理?难道都得等到过年过节的时候来集中处理?或者非要引起发改委高度重视后才会跟进处理?
  超市价格欺诈不能总靠发改委来重视和处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欺诈行为的选择性无视,和对消费者价格举报的习惯性冷漠,为家乐福等大型超市滥玩价签游戏提供了宽松无度的监管环境。有效的市场监管与泛滥的价格欺诈,必然呈现反比例的关系。试问,家乐福超市在其本国以及其他市场监管更完善的国家和地区,是否也这样喜欢搞价格欺诈呢?
  某种意义上,超市价格欺诈由发改委来处理,对应的正是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不作为。像家乐福恶意坑害消费者这样的行为,消费者不仅期待能够加大处罚的力度,让财大气粗的家乐福也能感觉到疼痛,更需要地方监管部门更积极更主动地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让那些有意靠欺诈消费者牟利的商家真正见识到市场监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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