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收入比考核要谨防被异化
2011-01-24   作者:雷泓霈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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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近日温州市出台办法,首次将“房价收入比”作为一项“硬指标”列入县(市、区)工作绩效重点考核项目,分值占5分,成了检验官员政绩的依据。
  温州市政府强力抑制房价的决心值得佩服,但如此一来,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的“肠梗阻”、“房价虚高”、“行政健忘症”,就真的能药到病除吗?我害怕这种考核照例会成为效果不佳的“花架子”。
  以前,每当遇到了关键难题,我们总会拿出“纳入政绩考核”当撒手锏,希望收到立竿见影的奇效。从权责挂钩的角度来理解,也确实能起到一定效果,可功效却不够持久,有时,还会出现“失灵”现象。比如浙江、四川、内蒙古三省将环保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这是2005年8月1日的消息,至今已经过去6年了,看看浙江、四川和内蒙古的环境质量和生态质量,难道比全国其他省市好?近日,中国广播网报道上述三省中某省的不适合种植绿色农作物的农用地面积为47.2万公顷,占20%,城郊传统的蔬菜基地、部分基本农田都受到了较严重的影响。可见,“环保政绩考核”并未调动地方官员的环保积极性,环境污染现状并未得到显著改善。
  “某某纳入政绩考核”之所以变形、走样,就是因为“政绩考核”虽是有效方法,也不能常用、惯用、大面积使用。一旦出现泛滥和常态化,各项工作都纳入“政绩考核”,基层官员在考核面前的紧张感、紧迫感和高度重视,就容易泛化、迟钝化,出现破罐破摔的心理,大家都不再将“某某纳入政绩考核”当做令人生畏的尚方剑,缺乏了敬畏感,它所能发挥的鞭策效应就会减弱。
  还有,“某某纳入政绩考核”归根到底仍是上级领导在考核,社会公众对于考核模式、考核程序以及各种考核细节,都无从得知,无法参与。“纳入政绩考核”沦为形式主义,就很正常了。
  民意纳入政绩考核也好,环保纳入政绩考核也罢,都是各级官员应该履行的行政底线,只要是群众的呼声、发展难题,各级官员就应该责无旁贷的重视和落实。这就是所谓的民本思维、以人为本,在各级法规中,都已得到了权威确认。人人皆知的行政常识、为群众服务的行政底线,却不得不用“纳入政绩考核”进行“框”,提升到崇拜高度,本身就是多余。
  与其大声吆喝“将某某纳入政绩考核”,不如从根上强化各级官员的服务本位思想和工作指导思想,唤醒他们的民本意识、服务意识以及民生敬畏意识。比如,房价如果下不来,群众不满意,主管领导就应该追究行政不力的责任,在媒体上向群众公开道歉,将行政追责常态化,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而不必患上“政绩考核崇拜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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