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融资规模”最近被决策层频频提及,继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后,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全体会议再次强调“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和节奏”,这意味着2011年货币政策调控范围将会扩大至基础货币及银行信贷之外的股市、债市等其他融资领域。为此,央行新推出“社会融资增速指标”,侧重描述社会融资规模,与M2共同构成货币政策制定的参考指标体系。笔者认为,这是对我国货币政策“名义锚”的新改良,更加符合当前社会融资多元化的趋势。与此同时,货币政策“名义锚”还应进一步完善。
所谓货币政策的“名义锚”,就是货币政策的目标规则,用来对一国货币对内价值或对外价值进行限定,其选择有两个考虑:一是通过设定“名义锚”可以提供物价水平被唯一确定所必要的条件,进而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从而在长期内保证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二是“名义锚”能够对中央银行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动机以及政府的通货膨胀偏好形成约束,从而抑制货币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成功设定“名义锚”,能够充分保证货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在本质上,“名义锚”是一国货币政策盯住的名义经济变量。西方国家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名义锚”主要有三种:汇率目标、货币供应量目标和通货膨胀目标。
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虽然没有明确公布“名义锚”变量,但在操作中货币供应量和汇率事实上充当了“名义锚”的角色。从1993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向社会公布货币供应量指标,1996年正式采用Ml和M2作为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1998年后每年会提前公布下一年度的货币供应量增长目标,并根据经济的实际运行状况随时调整。同时,1994年以后多数时间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都被限定在一个较小的区间内。因此,中国人民银行事实上有义务同时维持货币供应量和汇率的稳定。
在双重“名义锚”条件下,我国货币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陷入两难困境。一方面,国际收支长期“双顺差”对货币供应量形成严重冲击,央行对M2的控制难度增加;而外汇储备增加正是我国执行当前汇率制度的结果,如果为了维持货币供应量目标,就要放弃当前的汇率制度。这样,中央银行就必须在货币供应量和汇率这两个“名义锚”之间做出选择。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中央银行更多地把维持汇率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货币供应量目标,M2保持着“系统性宽松”状态,多数年份超出年初目标,导致经济面临过热和通货膨胀等问题。
此外,货币供应量目标和汇率目标自身也存在难以控制的风险。第一,社会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除传统的银行信贷外,其他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也在提高,货币供应量控制难度增加。从去年数据来看,A股市场融资量创历史新高,以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为主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快速发展,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发行呈井喷式扩张,通过信托、私募、小额贷款等“影子银行”渠道融资的比例不断上升。第二,人民币升值压力不断增大,但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受到许多条件限制,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在黄金非货币化、货币发行完全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国际货币体系下,缺乏明确可信的“货币锚”,各国汇率波动剧烈频繁,尤其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各主要储备货币国都选择明哲保身甚至以邻为壑、转嫁危机,不惜公开挑起“货币战争”,我国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难度在增加。
尽管双重“名义锚”面临诸多困境,但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短期内双重“名义锚”仍然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但是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改良和完善。
首先,应丰富和完善货币政策工具。按照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协商的意见,今年货币信贷总量调控重新由人民银行负责,并且推出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这一新的调控手段,配合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如同悬在银行头上的利剑,商业银行不得不在上缴差别存款准备金和贷款投放之间做出选择。可以说,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的推出可以有效提高信贷增长的可控性。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货币供应量的统计口径和准确性。“社会融资规模”的提出是对信贷、M2指标的有益补充,有利于提高货币供应量的可测性。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是今后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必须坚持的方向。面对直接融资规模及比重的逐渐增加,社会融资渠道日益多元化,“影子银行”违规业务层出不穷,单一的信贷、M2指标都难以满足货币供应量调控的需要,明确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成为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保证。
最后,从长期来看,我国目前采取的盯住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制度只是一种过渡性措施,未来人民币汇率走向自由浮动将是必然选择,在这一过程中,汇率的“名义锚”作用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同时,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货币供给内生性增强,央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能力也会下降,转变货币政策目标,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新的单一的“名义锚”,将更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的内外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