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普征是趋势
2011-01-20   作者:匡贤明(学者)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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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在重庆宣布在十二五期间征收房产税后,上海市长韩正表示,今年将做好征收房产税的准备,并透露将对超面积新房按比例征收房产税。(据1月19日《广州日报》)
  社会有一种观点认为,房产税将以增量征收为主,为此一些地方出现了为规避房产税而交易量猛增的现象。也有人认为,要制定政策防止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化。从目前来看,以增量征收的出发点是合理的。但从发展的趋势看,对存量和增量都开征房产税可能是一个趋势。
  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是,所有的增量都会变成存量,而存量中一部分已纳税,一部分不纳税,本身就是不公平,这也将打乱房产市场的价格体系。因此,即便房产税有免征项目,也不能以存量和增量来划分。当然,可以预测的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先以增量开征为试点,积累经验,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扩大到对存量房开征。
  因此,在房产税开征成为定局的情况下,普遍征收可能是最终格局。
  而且,推出房产税的根本目的并不是打压房价,而是替代土地财政,逐步成为地方财政的支柱税种。因此,可以预期,一方面,土地资源越紧张的地方政府,对房产税的期望越大;另一方面,当地方政府收入与房价挂钩时,最不希望出现的就是商品房价的大幅下降。所以,从这个角度说,目前重庆和上海即将出台的方案,破冰意义要大于财政意义。尽管最初的开征范围不会太大,税率不会太高,但重要的是让社会逐步接受“房产要纳税”的理念。
  至于很多人期待的房产税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可能更多只能体现在社会心理上。虽然房产税被视为这个市场最大的利空消息,但人们过高地估计了房产税对商品房价格的调控作用。
  一方面,从重庆和上海的方案看,房产税税率均不超过一个百分点。以上海平均房价2.2万计算,100平米的房子价值220万。1%的房产税意味着每年交税2.2万元。这个征税额度带来的持有成本很难对市场形成有效压力。一旦房产税利空出尽,而流动性规模又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那么房价再度上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另一方面,卖方在持有房产期间交纳的房产税,将构成他出售房产的成本之一。当前出售与5年后出售,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卖方多支付了11万的房产成本,这必将转嫁给买方来承担。因此,房产税的开征,更有可能提高房产价格。
  房产税从“增量征收”到“普遍征收”或将成为趋势,在演进的过程中如何尽量减少对中产以及弱势阶层的损伤,是政府必须要考虑的问题。随着房产税的开征,社会也更有理由把保障性住房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的一个约束性指标。这也应当成为地方政府开征房产税的终极目标:取之于富人,用之于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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