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收费无错,天价收费有罪
2011-01-19   作者:叶启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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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1年1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在交通部回应天价过路费时称,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现状,也没有我们刚才所说到的农村公路取得的这些成就。(四川在线1月18日)
  值得肯定的是,在过去的岁月里,公路收费政策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交通系统的完善的确做出了不少贡献,“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现状”可以说是对公路收费成就的最好概括。
  同时我们一应看到,公路收费是在计划经济和城乡二元体制等背景下产生的,具有一定的时代特色。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公路收费在给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限制经济发展,在促进交通完善的同时,也在限制民众出行。因为公路收费,城市与城市、省与省之间划分的更加明细,地方保护主义可以名正言顺;因为公路收费,民众出行要先三思,做生意时要考虑是否会赔本。再者,因为公路的监督体系不完善,收费政策的不公开、透明,由此引发一些其他社会问题。一些地方收费部门依此随意对过往车辆收费,收费与罚款数额随意开定,给来往车辆带来不少麻烦和损失。更有一些地痞流氓也乘机设路卡强行收费。这样,公路收费就给经济发展、民众生活等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也影响基层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
  河南“天价收路费事件”涉及不仅仅“公路是否收费问题”,更是公路“高收费”“随意收费”“随意罚款”等问题。公路收费没错,但“天价收费”有罪。任何好的政策如果缺乏监督,缺少透明,在执行的时候就会打折扣,就可能产生腐败问题。“天价收费”之罪不仅在让部分人利益直接受损,更是使得整个交通管理部门信誉下降,使得民生问题变得更为严峻,使得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不易。在物价不断攀升的时期,民众对包括物流成本在内的关系生活的所有问题都比较敏感。公路收费,特别是一些地方的随意收费、罚款,在特殊时期给民众带来的是恐惧。正是如此,当听到有人8个月竟能偷逃“过路费”368万时,民众的情绪显得如此骚动,骚动的背后含有民众对自身生活的忧虑。
  公路本身带有公益性,公路收费关系民生。公路收费在促进我国交通系统的发展方面是实实在在的。要求完全的没费公路在我国当前情况下不可能实现,也没有必要。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相关管理政策在公路收费还在继续的情况下显得迫在眉睫。而进一步探索免费公路系统,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也应是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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