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国内大城市房价不断攀升,部分无法承受高房价的年轻人,甚至是高层次的人才,已经开始撤离这些城市。高房价,并不是什么好东西,然而却是客观事实。不仅当前我国部分城市房价偏高,而且诸如孟买、莫斯科这种发展中国家的中心城市,房价同样高得吓人。
更显残酷的是,去年一整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是在一波又一波“史无前例”的严厉调控中度过的。结果房价依然坚守高位,全国新建商品住宅成交价格比
2009年上涨7.4%,一线城市涨幅还要大许多,以至于连温总理都承认房价压不住。房价上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对此,政府一方面应继续加强调控,另一方面更要加快健全住房制度,尤其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近日,正在举行的上海“两会”上,传出一些相关言论。比如,俞正声书记表示:上海是具有吸引人才的魅力的,很优秀的高端人才就是愿意到上海来,但上海不能全是海外的和高端人才。对人才而言,住房是相当重要的问题,如果拿不出一个解决问题的长远机制,上海的人才优势将丧失殆尽。公共租赁房不能完全靠财政支撑,如果租赁房价格远远低于成本,这种租赁房的体制能不能持久?体制上不创新能走出住房制度的困惑吗?
上述问题很现实,观点也很给力。去年相关部门曾组织实施了千名上海青年科技工作者住房状况抽样问卷调查,发现无产权房者比例高达58%,三分之二以上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因租金负担重或还贷负担重而觉得生活压力很大或较大,明显影响到他们在上海的生活质量和创新积极性。青年科技工作者只是广大上海青年人才的一个典型群体。
在住房高度市场化和高房价的现实条件下,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除了有赖于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切实稳定房价外,还需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条腿”是坚持市场化之路,继续用市场化的方式,通过大力发展普通住宅,尤其是中小套型住宅,以改善青年科技工作者的住房条件。“另一条腿”是坚持走基本保障之路,让尚未具备购房能力的青年人才能有一个过渡性的安居之所。
当前,在政策上需要采取一些积极的创新措施,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人各方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合力。政策方面,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全市统筹,以区以单位为主;租售并举,租赁优先”的原则,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做些研究和谋划:
第一,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健全运行机制。去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要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解决人才住房困难的主导和最佳方式,将是公共租赁住房。首先,通过单位力量为人才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是最具操作性的路径。其次,区县政府也应根据自己的人才战略(尤其是高端人才),或者给政策支持,或者直接投建。再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建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单位租赁房和优秀人才公寓覆盖不到的普通人才的住房问题。
第二,各区县应因地制宜建设优秀人才公寓,以有限产权房留住高层次人才。各区应根据各自经济水平、产业定位、职工结构等情况,制定优秀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可尝试建设优秀人才公寓,以优惠价格和有限产权的形式,出售给他们。近几年,嘉定区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出让商品住宅用地项目时,要求开发企业按5%配套优秀人才用房。
第三,制定优惠的金融政策,降低青年人的购房门槛。大部分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工资水平并不算低,但有两个因素制约了他们购买商品房,一是房价较高,二是积蓄较少。在房价难以有效降低的现实条件下,有必要通过金融优惠政策降低购房门槛:一是适当降低个人房贷的首付比例;二是适当降低个人房贷利率;三是公积金贷款政策向人才倾斜。
第四,制定优惠的财税政策,减少人才的购房成本。对特殊群体在购房方面进行补贴,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尤其是对于中低收入家庭。上海市可以考虑运用多种方式对人才购房进行补贴。比如上海曾经实施过的房贷贴息政策,以及购房抵个人所得税的政策,都曾发挥过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