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9日重庆市两会传来消息,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进行商品房房产税试点改革。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房产税改革搞试点,说明政策制定者并不确定政策力度是否合适,属于摸石头过河,那么试点就应让各群体展开讨论,观察各方诉求,寻找各方的最大公约数。 对于房产税抑制房价的作用,有观点认为,房产税可以提高房屋所有人的持有成本和炒房成本,进而降低房价,但也有观点认为,房产税将加重购房人本已沉重的经济负担,让人们改善住房的美好愿望难以实现。 重庆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引起众多讨论,如何区分高档与中档,“重庆”与“非重庆”,别墅与花园洋房,目前对高档房征税未来会不会转向中低档房等问题都被提及。如何征房产税,重庆市民关心,全国各地的民众也关注。在市场经济下,向“高档房”征税,会不会导致“高档房”购买人群转向?而所谓平均价格3倍以下、200平方米以下、非别墅房,是否会因不征房产税而导致购买需求增加,价格坚挺?还有人担心,房产税一旦开征,地方政府会为了增收,进一步扩大“高档房”认定范围。如果征收房产税的权力不受约束,那么受损的将不仅是富人。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日前透露,“十一五”期间,土地出让收入达7万多亿元。2010年,全国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达2.7万亿元。那么,这些土地出让收入如何维持?重庆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邓涛认为,房产税重要的意义在于完善财税体制,为地方政府培育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以及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在许多财税专家眼里,房产税是解决土地财政后续乏力的良方。那么我们能不能找到既让房价下降,又让地方财政可持续的房产税方案呢。 笔者认为,房产税问题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房产税与土地出让金的关系。 百姓和中央决策者希望看到,征收房产税后房价下降,而地方政府更关心的是增加财政收入。降房价的关键在于降地价。如果能把过去一次缴清的土地出让金,按国际惯例,以房产税的形式分摊收缴,则地价下降就会导致房价下降,而对于购房者,以往巨额首付款和高额的银行利息,可以以房产税的形式,分批流向财政。 将土地出让金转化为房产税,需要采取土地拍卖新老划断的方法,新拍土地不含土地出让金但隐含房产税,将大幅降低土地价格。而从坊间流传的两市房产税版本看,重庆将新房老房都征税,上海发改委人士表示,先征新房,后将延续到存量房。而两市都未对土地出让收入表态。 地方政府既不对土地出让金表态,还希望征收房产税,当然利于财政增收,但于降房价却无任何意义,而且于理于法说不通。高额的土地成本将继续支撑高房价,而增加的房产税将加重购房人未来的生活负担。而这些应该不是购房人和中央决策者希望看到的。 我们期盼试点地区能出台抑制房价的房产税,希望房产税会均衡各方利益依法实行,让房价真的降温,让人民住房条件真能改善,让经济运行更加平稳。房产税被商业地产大腕潘石屹比喻为人们惧怕的狼,房产税到底将成为吃人的狼,还是为大家服务的羊,将考验各方决策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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