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进、吸引民资进入垄断行业方面,我们尚需要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发展环境,努力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发展环境和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保护的法制环境。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我国法律没有禁止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但长期以来两者之间隔着一道“玻璃门”,门内风景美丽,民企望而却步。国务院2010年出台“新36条”,从政策上为民间资本打开了这道“玻璃门”。但记者在东西部一些省市调查时,一些民企经营者和民间资本研究人士反映,“玻璃门”打开后,由于里面坐着垄断性国企这只“大老虎”,民间资本对进入垄断行业的心情既盼望又犹疑,既兴奋又担忧,普遍觉得打破垄断的道路充满艰辛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