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1月10日刊发报道《房价上涨他们为何淡定》,以工作和生活在京沪穗的三个外地人“熬”、“创”出了房子及“租”出了快乐的案例,认为他(她)们的共同点都在于“不啃老、靠自己、靠奋斗”,由此呼吁中国的年轻人不要太急于买房,建立健康的住房消费理念,不妨“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缓解当前购房压力年轻化、购房需求提前释放的惯性。 首先来说报道中提到的那对在广州租房,租出了“快乐”的80后小夫妻。同为80后、同住广州城,笔者尊重他俩选择的生活方式。支撑那种生活方式的,来源于小夫妻两三万的月收入,他俩租住的天河城区域的75平两室一厅,市场租价在3000-4000元,月收入当然负担得起。但值得探究的在于,天河城区域是广州市中心,相比半小时通勤车程的近郊,大抵会给他俩至少增加两成左右的生活成本;报道介绍的小夫妻一年多次到广东省内外知名景区、城市旅游,再加上这方面开销,极有可能反映出一种“月光族”式的生活方式,哪里还会有钱储蓄、投资呢?难道说,这也叫做“健康”的住房消费理念? 应该说,报道提到的这对到广州发展的80后小夫妻,有非常不错的事业起点。其同龄人中,与他俩收入、事业发展情况相近的许多人,选择到广州近郊乃至远郊买房、租房(租金只相当于天河城区域的三分之一),除了存钱、积累资金创业或投资等考虑,通常还会有生育下一代、借买房取得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位的预期安排。与这些考虑、安排的重要性相比,每日艰辛的公交(地铁)、自驾车通勤旅程作为代价而言,也就算不了什么。反之,如果租房租出了快乐的小夫妻,未来也有生子及学位的打算,那么今天的快乐和潇洒就必然会铸成日后的煎熬。这还不必说,小夫妻的“快乐”,是建立在事业收入稳定的预期之上的,他俩只看到房价有风险,却没注意到职场有风险。 广州在内的国内一、二线城市,还有许多事业起点和收入水平远远逊色的年轻白领、蓝领,许多人也有买房的愿望。这是否可以一概定义为“不健康”的住房消费理念呢?很多人刚到广州的一两年内,工资收入水平并不高(1月9日,广州团校发布报告称,广州青年平均月收入3163.45元);学校、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导致频频主动或被动换工作;广州中心城区多分布商贸企业,且写字楼区域相对集中;广州中心城区内,他们可以承担、满足相对舒适生活的月租1500元内的房源极少,没有公共租赁住房,多是中高档小区(每套租金2500元以上)或城中村握手楼(每套租金500-1000元)——这几点因素累加起来,就决定了大多数白领、新毕业生只能租住中心城区的城中村(否则就找不到工作),忍受较差的生活质量。等到他(她)们事业有了起色、省吃俭用有了积蓄,你认为他(她)们会像那对小夫妻那样去租住中高档小区住房(把工资和积蓄花得干干净净),还是咬牙去近郊、远郊买一套相对便宜的房子?对于他(她)们来说,租房比买房可能真的更符合经济理性,但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哪怕路途遥远,快到了佛山或东莞),似乎更符合人生理性。 根据广州本地媒体报道,这两年内,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城区商品房的房租价格上涨幅度十分夸张,这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了,原先租房生活的很多中青年筹钱买房。房价涨,房租也涨,谁真能始终淡定? 至于报道中提到的外地人在上海“攒”房、在北京通过创业挣钱“创”房的故事,不仅与租房租出“快乐”的案例,存在“快乐”、“幸福”逻辑上的矛盾,而且客观而言,只能反映一部分人在京沪房价在几年前相对低位时,无意识实现的正确投资,本质上不能说明“量力而行”的道理。 《人民日报》报道随附的短评中说,“人生比的是成长速度,而非起点高度”。这句话当然是对的,但在广州这样的城市,“先租后买”却因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供给缺失、城区商品房租住价格过高、毕业生新参加工作薪酬水平较低等因素,只能变异为“城中村租房”一步跨越到买房的无奈选择,酿成一个个被房贷压力、交通拥堵压力、失业压力叠加压迫的“复合奴”。而像报道中提及的租房租出快乐那样的生活方式,是绝大多数年轻人所无法承担的“成长速度”、舒适享受,甚至方式本身也值得商榷——把钱都花在房租和旅行支出上,就叫做有了“成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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